澳柯玛: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1-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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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 2023-055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青岛澳柯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科技公司”),
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环境科技公司提供 1,2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包含本次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为环境科技公司提供了
  ? 针对上述已实际为环境科技公司提供的 14,200 万元担保,环境科技公司少数股
东青岛澳商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4.05%)、青岛澳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6.06%)、青岛
澳嘉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5.05%)及青岛澳鑫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4.84%)以其持有的
环境科技公司全部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按持股比例分别为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 公司对外担保未发生逾期情形。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
同时,环境科技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已超 70%。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及担保业务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20.70 亿元的担保(含
正在执行的担保,其中为环境科技公司提供的最高担保金额为 2.00 亿元);相关控股
子公司之间为对方提供总额不超过 5.60 亿元的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等。有效期
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上述议案
已经公司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2 日、5 月 2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公告》(编号:临 2023-011)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临 2023-025)。
同》,约定为环境科技公司在 2023 年 11 月 6 日至 2025 年 11 月 6 日期间内,与该银行
连续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 1,200 万元整的保证担保,本次担保由公司提
供全额担保。包含本次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为环境科技公司提供了 14,200
万元的担保;针对该等担保,环境科技公司少数股东青岛澳商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及青岛澳鑫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4.84%)已以其持有的环境科技公司全部股权及其派生
权益,按持股比例分别为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本次担保涉及金额和合同签署时间均在前述审议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单位名称:青岛澳柯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MA3EX9KR8N。
  (三)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王台镇朱郭路 1887 号。
  (四)法定代表人:王英峰。
  (五)注册资本:11000 万元。
  (六)成立时间:2017 年 11 月 27 日。
  (七)主营业务:空调、洗衣机、干衣机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2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686,007,489.07         847,974,440.18
      净利润                16,063,370.43           9,537,129.06
       资产总额                  363,932,135.68   324,294,451.04
       负债总额                  270,138,236.88   246,563,922.67
        净资产                   93,793,898.80    77,730,528.37
   (九)股权结构:环境科技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各股东持股情况为:公司全资
子公司青岛澳柯玛商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70%,公司核心员工持股平台青岛澳商投资有
限公司持股比例 14.05%、青岛澳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6.06%、青岛澳嘉投资有限公
司持股比例 5.05%及青岛澳鑫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4.8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签署人: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保证人: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证人自愿为债权人与青岛澳柯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即“债务人”)在一
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债务提供担保。
   (三)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 1,200 万元整,保证额度有效期自
   (四)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保证范围:
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
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
的费用等。
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
等融资业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债务人拒付、债权人垫款等行为而发生的债权人
对债务人的债权也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享有的每笔债权的本金、利息、其他费用、履行期限、用途、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任
何其他相关事项以主合同项下的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
相关法律文件的记载为准,且该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
相关法律文件的签发或签署无需保证人确认。
的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仲裁)费、
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费用等)均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六)保证期间:
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到期之日起三年。
可撤销地表示认可和同意该展期,保证人仍对主合同下的各笔融资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
带保证责任。就每笔展期的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起三年。
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环境科技公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资金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
和公司空洗产业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经营规划。同时,公司能够有效监控和管理该公
司的日常经营业务,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且本次担保金额较小,担保风险
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环境科技公司主
要由公司控制和管理,且其他少数股东均为公司核心员工持股平台,未开展实质业务,
由此其他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的担保。但针对前述已实际为环境科技公司提供的担保
额度,其他少数股东均已以其持有的环境科技公司全部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按持股比例
分别为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五、审议程序
  本次担保涉及金额及合同签署时间均在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及 2022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 10.83 亿元(不含控股
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3.52%。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7.72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1.02%。公司不存在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目前未有逾期担保情况发生。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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