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洁股份: 关于拥有表决权第一大股东及其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1-0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397          证券简称:梦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4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拥有表决权第一大股东及其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监会立
                    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拥有表决权第一大股东长沙金
森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森新能源”)以及签署金森新能源部分股份《代
持股协议书》的受托方李国富和委托方刘必安于近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编号:证监立案字 0132023012 号、
              《立案告知书》
证监立案字 0132023011 号、证监立案字 0132023009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
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金森新能源、李国富以及刘必安立案。
  本次调查仅针对公司拥有表决权第一大股东及其相关人员,暂未对公司的正
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宜相关进度,并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 司 郑 重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
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梦洁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