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33 证券简称:金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2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钟股份”或“发行人”)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 35,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
监许可〔2023〕1927 号文同意注册。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1 月 8 日,
即 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
实行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
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已刊登于
(http://www.cninfo.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金钟股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
情况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一、网上路演时间:2023 年 11 月 8 日(星期三)14:00-16:00
二、网上路演网址:全景网(http://rs.p5w.net)
三、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人员。敬
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网上路演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网上路演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