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发集团: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1-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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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41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公告编号:2023-096
转债代码:110089       转债简称:兴发转债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
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
数为 4,410,0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4,410,000 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1 月 13 日。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
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和2019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就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的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
见。同日,公司收到《省政府国资委关于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
                   (鄂国资考分【2019】56号)
                                  ,原
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同日,公司召开了第
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
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2019
年11月11日,公司2019年度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526万股限制性股票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
司”)完成登记。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2020年4月22日,2019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316万股限制性股票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限
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2021年4月26日,公司回购的部分股权激
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成功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注销登记,公司股份
总数由1,119,392,663股调整为1,118,892,663股。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
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
查意见。2021年10月25日,公司回购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成功在中证登上海
分公司办理完成注销登记,公司股份总数由 1,118,892,663股调整为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
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2022年11月11日,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4,443,000股限
售股上市流通。
公 司 办 理 完 成 注 销 登 记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由 1,111,724,663 股 调 整 为
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906,000股限售股上市流通。
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
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
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意见,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后的
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解除限售比例为30%。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19年11月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具体条件及达成情况如下: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售条件。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选;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除限售条件。
情形的;
(三)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
除限售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2021年EOE为69.47%,高于同
           年业绩均值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           34.73%;以2016-2018年业绩均值
  第三个解除限售 率不低于40%,且上述两个指标均不低             为基数,公司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
      期    于同行业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2021          为1437.32%,高于同行业对标企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              净 利 润 增 长 率 的 75 分 位 水 平
           于90%。                         284.94%;公司2021年主营业务收
注:1.上述业绩指标EOE=EBITDA/平均净资产,是反映股东回        入 为 229.53 亿 元 , 占 营 业 收 入
报和公司价值创造的综合性指标,其中EBITDA为扣除所得税、           236.07亿元比重为97.23%。综上所
利息支出、折旧与摊销之前的利润总额。2.在计算EOE、净利            述,2021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结果符
润增长率时,采用剔除本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归属于上               合解除限售的条件。
市公司母公司的净利润为核算口径。3.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
若公司发生股权融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则在计算EOE时剔
除该等行为产生的净资产及净利润增加值的影响。
(四)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发布的对各类激励对象的考核
办法分年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考核评价结果确定当年度的            经公司考核,本次拟解除限售的首
解除限售额度,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额度=标准           次授予部分的332名激励对象2021
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达到C以
不同的考核评价结果对应不同的绩效考核系数:                 上等级,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考核评价                   D(不合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结果                     格)
 标准系数      1.0      0.8   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均已达成,满足《激励计
划》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同意公司在锁定期届满后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
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三、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一)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32人,可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41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40%。具体如下:
                             已获授的限     本次可解锁 本次解锁数量占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数     限制性股票 已获授限制性股

                             量(万股)     数量(万股) 票数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323
              人)
            合计                1,470       441     30
  注:1.因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条件未满足,经十届
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对首次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40%予以回
购注销。2021年10月,上述回购注销工作已完成。
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的,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
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
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该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
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件   2.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0          0          0
的流通股份    3.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5,349,000   -4,410,000   939,00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5,349,000   -4,410,000   939,000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无限售条件      A股        1,106,326,119   4,410,000   1,110,736,119
的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106,326,119   4,410,000   1,110,736,119
        股份总额         1,111,675,119      0        1,111,675,119
 注:以上本次上市前总股本为截至2023年9月30日数据。由于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目前处于转股期,具体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将于2023年11月10日届满。截至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程序,公
司及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本次解除限售符合《2019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尚需按照《2019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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