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安泰集团 证券代码:600408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ANXI ANTAI GROUP CO., Ltd
(山西省晋中市介休市义安镇义安村义安镇政府西 100 米)
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1 号
—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和《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要求编制。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
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
也不表明其对公司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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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提示,并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五
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的因素
(一)财务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着较大金额的关联采购、关联销售等经常
性关联交易,其中关联采购的金额分别为 423,126.64 万元、649,703.85 万元、
了必要的批准程序,交易价格公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但是,若公司未来不能保持内
部控制有效性、公司治理规范性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可能将对公司生产经
营造成不利影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297,610.97 万元,其中,
公司为关联方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95,310.97 万元,为全
资子公司宏安焦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300 万元,担保余额较大。如果未来被担
保人受经济周期影响或因经营环境发生变化而出现经营困难,公司的对外担保可
能转化为实际负债,进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公司所处行业的综合毛利与国家政策调整、市场竞争程度、全球能源价格稳
定等情况高度相关。
公司焦炭业务的主要原材料为煤炭,均需通过外部采购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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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炭销售价格仅分别同比上升 55.55%和 14.31%,低于原料成本的增幅。若煤价
未来大幅上涨,可能将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同时,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亦受公司拓展新业务、产品结构、原材料价格、
员工薪酬水平、产能利用率、下游需求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若前述因素发生不利
变动,公司存在毛利率下降,进而影响盈利能力的风险。
公司 2022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9,708.36 万元,与上
年同期相比出现亏损,主要是受钢铁和焦化行业市场波动及宏观环境影响。截至
本次发行完成后,预计公司未来一定期间内仍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短期内无法
进行现金分红。
(二)法律风险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安民先生将其持有的
公司股份 317,807,1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57%,全部质押给民生银行,控股
股东本次质押系为其实际控制的公司新泰钢铁在该行申请的融资贷款继续提供
担保,新泰钢铁尚未清偿的该行贷款本金余额为 161,655 万元,该等债务的担
保方式除李安民以其持有的安泰集团股份提供质押、新泰钢铁控股股东以其持
有的新泰钢铁股权提供质押、安泰集团提供保证担保外,还存在新泰钢铁的机
器设备、土地房产抵押及其他相关方提供的担保等多项担保措施,该等担保措
施项下的抵质押物价值约 211,530.39 万元,能够覆盖上述新泰钢铁贷款本金余
额。
虽李安民与民生银行签署的《最高额担保合同》中未设置警戒线和平仓线
的有关条款,股价波动对股份质押情况无重大影响,质押股份被强制平仓的风
险较低。但若未来因发生宏观经济环境重大不利变化、行业和市场重大波动等情
况导致债务人无法偿还相关债务时,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内的各担保方
可能需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如果相关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对质押股份采取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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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并且被采取措施的质押股份超过一定比例,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更。
内容为:鉴于目前安泰集团与新泰钢铁之间存在持续的关联交易,为了最大程度
保护安泰集团及其股东的利益,尽量减少关联交易的发生,安泰集团及新泰钢铁
就关联交易的解决作出如下承诺:在 2024 年底之前并力争用更短的时间,通过
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和业务重组整合等方式解决关联交易。
目前,安泰集团及新泰钢铁正在积极推进解决相关事项,但相关方案的论证、
实施需要一定时间,或者可能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等客观原因,使得在
(三)市场风险
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为焦炭和 H 型钢业务,行业发展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
速度和结构调整有较大相关性,宏观政策导向的变化和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一些不
确定因素会对行业的需求产生一定的影响。如宏观经济出现萎缩,或者客户所在
行业的上下游产业链需求出现下滑,则可能影响该等客户对发行人产品的需求量,
发行人经营业绩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此外,不同地区的客户对焦炭技术指标有
不同要求,产品价格将可能根据销售区域出现区域价格差异,在价格走势上可能
会存在较大波动。
公司生产焦炭的主要原材料为精煤,精煤是由原煤洗选而成;公司生产 H
型钢的主要原材料为钢坯。精煤和钢坯均属于大宗商品,其价格受宏观经济及行
业周期影响。若未来国内精煤、钢坯供应价格及供应量发生较大波动时,将对发
行人生产成本造成直接影响。
(四)政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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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公司目前已建立了一整套环境保护制度,并先后投入大量资金建成了污
水处理装置、除尘装置、硫回收装置、微量化学元素回收装置等,有效控制了生
产过程中的各种有害污染,提高了资源、能源的综合利用程度。但随着国家对环
境保护重视程度以及节能减排要求的不断增强,环境保护政策及环境保护标准日
趋严格,公司未来为执行环境保护的新政策和新标准将承担更多的成本和资本性
支出。
二、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或实施效果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
因素
(一)募投项目实施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当前的产业政策、市场环境和技术水平
等因素做出的。虽然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做了充分的分析和论证,具
备较好的技术和行业基础,但由于政策和市场本身具有不确定因素,在项目实
施过程中,工程进度、项目质量、产能消化、产业政策等方面若出现不利变化,
将可能导致项目周期延长或者项目实施效果低于预期,进而对公司经营发展产
生不利影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充分论证,并对投资项目的实施进行了较为
合理的规划,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然会存在各种不确定和不可预期因素,若未
来市场需求或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动、行业竞争环境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则可能
使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按计划顺利实施或未达到预期收益。
此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公司业务规模的迅速扩张将对公
司的经营管理、项目组织、人力资源建设、资金筹措及运作等能力提出更高的要
求,若公司的管理能力不能满足公司业务规模快速扩张的需要,如采购、生产不
能有序进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出现隐患等,公司的经营将受到不利影响。
(三)固定资产折旧增加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中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数额较大。募集资金项目
完成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固定资产折旧额也将随之增加。如果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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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项目在投产后没有及时产生预期效益,可能会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
响。
(四)募投项目新产品无法消化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30000m?/h 焦炉煤气制氢项目”为公司现
有产品的拓展与延伸。虽然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已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和
可行性论证,但新产品的消化需要依托于公司产品未来的竞争力、公司的销售拓
展能力以及氢能源行业的发展情况、下游应用行业的需求发展情况等,具有一定
不确定性。尽管公司已针对新产品的消化制定一系列的措施,但如果未来市场需
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使公司面临新产品不能完全消化的风险,进而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收益实现。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由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
将会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的产生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产生效益之前,公司的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因此,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导致公司即期回报在短期内有所摊薄。
(六)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均有所增长。随着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的陆续投入,将显著提升公司营运资金,扩大业务规模,对公司未来经营业
绩产生积极影响。但募集资金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因此本次发行
完成后预计短期内公司当年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可能
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将导致公司短期内即期回报会出现一定程度摊薄的风险。
三、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失败或募集资金不足的因素
(一)审批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方可实施。该等事项能否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注册批复,以及最
终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注册批复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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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风险
由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为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且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因此,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存在募集资金不足甚至发行失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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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
二、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或实施效果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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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
二、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或实施效果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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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般名词释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指 本次股票的发行人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泰集团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指 安泰集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票、本次发行
董事会 指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股东大会 指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新泰钢铁 指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
富安新材 指 山西新泰富安新材有限公司
宏安焦化 指 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
新泰瑞通 指 山西新泰瑞通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安泰国贸 指 山西安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安泰云商 指 山西安泰集团云商有限公司
衡展贸易 指 介休市衡展贸易有限公司
晋泰实业 指 上海晋泰实业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指 李安民
《公司章程》 指 现行有效的《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国家发改委、发改委 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律师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 指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 1-6 月。
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 150t/h 干熄焦及配套余热
募投项目 指
综合利用项目、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00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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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炉煤气制氢项目。
指
项目 目
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 150t/h 干熄焦及配套余热
综合利用项目、干熄焦项 指
综合利用项目
目
报告期各期末 指
月 31 日和 2023 年 6 月 30 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专业名词释义
碳达峰与碳中和一起,简称“双碳”。中国承诺在 2030
碳达峰、碳中和 指 年前,二氧化碳的排放不再增长,达到峰值之后再慢慢
减下去。
炼焦煤经过高温干馏获得的可燃固体产物,是一种质地
焦炭 指 坚硬、多孔、呈银灰色、有不同粗细裂纹的碳质固体块
状材料。
一种烟煤,习惯上将具有一定的粘结性、在室式焦炉炼
焦条件下可以结焦、用于生产一定质量焦炭的原料煤统
炼焦煤 指 称为炼焦煤。根据我国的煤炭分类标准,烟煤中的贫瘦
煤、瘦煤、焦煤、肥煤、1/3 焦煤、气肥煤、气煤、1/2
中黏煤都属于炼焦煤。
干熄焦工艺,是相对湿熄焦而言的,是指采用惰性气体
干熄焦 指 将红焦降温冷却并把余热回收利用的一种熄焦工艺方
法。
炼焦煤在隔绝空气条件下加热到 1000℃左右(高温干
(煤)焦化、炼焦 指 馏),通过热分解和结焦产生焦炭、焦炉煤气和其他炼
焦化学产品的工艺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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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ANXI ANTAI GROUP CO.,LTD
法定代表人 杨锦龙
成立日期 1993 年 7 月 29 日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安泰集团
股票代码 600408
上市时间 2003 年 2 月 12 日
注册资本 100,68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山西省晋中市介休市义安镇义安村义安镇政府西 100 米
办公地址 山西省晋中市介休市义安镇义安村义安镇政府西 100 米
生产、销售焦炭、焦炭副产品、热轧 H 型钢、电力、矿渣细粉、碳素制
品、化工产品(国家限制品除外);煤炭洗选;石灰石开采、加工;石料、
石粉及白云石轻烧、加工、经营;道路货物运输: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仓
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新产品开发;批发零售矿产品(除国家专控品)、
经营范围
化工原料(除易燃易爆易腐蚀危险品)、普通机械、汽车(除小轿车)、日杂
百货、农副产品(除国家专控品);进出口: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经营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实业投资。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邮政编码 032002
电话号码 0354-7531034
传真号码 0354-7536786
公司网址 http:/www.antaigroup.com
二、发行人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本总额及股权结构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股本总额为 100,680.00 万股。
股权结构具体如下: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00,68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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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0.00 0.00
总股本 100,680.00 100.00
(二)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合计 385,381,956 38.30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李安民先生,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李
安民直接持有公司 31.57%的股份。
李安民,男,出生于 1944 年 9 月 17 日,身份证号为 142402194409******,
中国国籍,现居住地为山西省介休市义安镇义安村富安路 7 号,无境外居留权。
西安泰国际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0 年 8 月至 2014 年
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民生银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最高授信额度为 24.72 亿元。
司股份 317,807,116 股全部质押给民生银行,为新泰钢铁在民生银行申请的综合
授信下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
权期限延长至 2022 年 8 月 20 日,李安民先生继续以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保。
权限期延长至 2023 年 6 月 20 日,李安民先生继续以其全部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为
新泰钢铁在民生银行申请的上述综合授信下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
权期限延长至 2024 年 6 月 20 日,李安民先生继续以其全部持有的安泰集团股份
保。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新泰钢铁在民生银行上述综合授信业务下的主债权
借款本金余额为 161,655 万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 占其所
质押起始日 质 占公司 质押融
东 质押股数 是否为 是否补 持公司
至 权 总股本 资资金
名 (股) 限售股 充质押 股份比
质押到期日 人 比例 用途
称 例
民
李 2016-07-19
生 日常经
安 317,807,116 否 否 至 100% 31.57%
银 营
民 2024-06-20
行
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质押
等权利受限情形,不存在有争议或权属纠纷情况。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所属行业及确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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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型
钢归属于“制造业(C)-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C31)-钢压延加工(313)-
钢压延加工(C3130)”。
由于 2022 年公司焦炭及其副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51.44%,占比较高,
因此对钢铁行业和煤焦化行业情况均进行了分析。
(二)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及行业政策法规
(1)钢铁行业
钢铁行业的主管部门是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及生态环境部,中国钢
铁工业协会对钢铁行业进行自律性管理。
序号 主管部门、行业协会 主要职能
负责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钢铁行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其中重
点领域的专项规划(含基地规划),提出总量平衡、结构调整
目标及产业布局;审核钢铁行业的重大项目以及大型企业集团
政策,起草法律、法规及配套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提出
钢铁行业的体制改革、技术进步、投融资、利用外资、金融、
贸易、财税政策建议及专项消费政策和配套措施等。
负责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拟订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
日常运行进行监测等;制定钢铁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等。
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
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国家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
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财政性资金
安排的意见;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等。
主要职责包括组织行业发展动态调查、数据统计、信息收集与
分析,发布行业信息,向政府部门和协会提出行业稳定、可持
续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经政府部门授权和委托,参与制定行业
发展规划,协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参与制定和修订相关技术
标准,促进行业清洁生产及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制定
并监督执行行规行约,规范行业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等。
(2)煤焦化行业
煤焦化行业主管部门主要有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自
然资源部、应急管理部、国家能源局;自律组织主要为中国炼焦行业协会。
序号 主管部门、行业协会 主要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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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主管部门、行业协会 主要职能
对炼焦行业进行宏观管理,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的发展战
拟订、修订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审核行业重大项目等。
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和标准,统一负责生态环
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等。
负责拟订实施炼焦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炼焦行业
日常运行;推动炼焦行业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等
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管,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
督实施,履行全民所有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调
查和确权登记,建立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负责测绘和地质
勘查行业管理等。
组织编制国家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突
发事件工作,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建立灾情报
告系统并统一发布灾情,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并在救
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承担国家应对特别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
指导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
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
负责起草能源发展和有关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送审稿和规章,
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
组织制定能源等产业政策及相关标准;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
批、核准、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
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制订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参与行业管
服务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等。
(1)钢铁行业
钢铁行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性行业,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产
业政策,促进我国钢铁行业的快速、健康、有序发展。这些政策的着眼点在于压
缩淘汰技术水平低、产能过剩、能耗物耗大、高污染的落后产品产能,鼓励和发
展技术水平高、需求旺盛、具有节能环保特征、符合行业发展趋势的高端产品产
能。近年来国家出台的和钢铁行业相关的主要产业政策具体如下:
时间 政策 主要内容
加快淘汰落后高炉、转炉等。建立废钢回收
体系,支持钢铁企业建设废钢加工配送基
《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
期行动计划》
政策,做好废金属、废塑料、废玻璃、废纸
等传统再生资源的回收,提高回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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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政策 主要内容
化解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
等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推动节能、节材
和轻量化,促进高品质钢材、铝材的应用,
满足先进制造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
需要。加快培育海洋工程装备、海上工程设
矛盾的指导意见》
施市场;推广应用更加节能、安全、环保、
高效的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工艺
技术,提升高技术船舶、海洋工程装备设计
制造能力。
明确了新(改、扩)建钢铁项目市场准入标
准,在布局、工艺装备方面以负面清单形式,
在节能环保、节水、节地和安全等方面以底
线思维理念,设置(改、扩)建钢铁项目的
《钢铁产业调整政策》 准入条件,加强对钢铁产业的引导和监管。
明确了现有钢铁企业的退出机制,提出“依
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完善钢铁企业落后产
能退出机制,有效化解钢铁产能过剩矛盾。”
淡化行政手段,重点发挥市场作用。
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 指导意见》(国发〔2013〕41 号,以下简
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对 称《指导意见》)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
钢铁、电解铝、船舶行业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各有关地区报来的钢铁、
违规项目清理意见的通 电解铝、船舶行业在建和建成违规项目清理
知》 整顿结果,委托有关咨询机构进行了评估,
形成了处理意见。
对产品质量、工艺与装备、环境保护、能源
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及安全、职业卫生和社
会责任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规范要求;文件
要求工业主管部门负责对规范企业的年度
复核、变更公告、举报核查等动态管理工作,
《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
规范企业应自觉遵守修订后的规范条件,并
按照规范条件和管理办法的要求接受相关
业规范企业管理办法》
监督检查。不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应按照规
范条件要求进行整改。经整改仍不能达到规
范条件要求的企业,各地要综合运用法律法
规、经济和市场手段,推动其退出或转型发
展。
文件指出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
发展,要着眼于推动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
《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
改革,坚持市场倒逼、企业主体,地方组织、
中央支持,积极稳妥化解过剩产能,促进钢
见》
铁行业提质增效。文件强调要严禁新增产
能,对违法违规建设的,要严肃问责。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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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政策 主要内容
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法律
法规和产业政策,达不到标准要求的钢铁产
能要依法依规退出。
为实现钢铁行业的整体转型升级,规划文件
落实了 2016-2020 年需落实完成的十大重
点任务:1、积极稳妥去产能去杠杆;2、完
《钢铁工业调整升级规划 善钢铁布局调整格局;3、提高自主创新能
(2016-2020 年)》 力;4、提升钢铁有效供给水平;5、发展智
能制造;6、推进绿色制造;7、促进兼并重
组;8、深化对外开放;9、增强铁矿资源保
障能力;10、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文件要求各省级工信部、发改委按照所列的
淘汰落后生产设备范围,全面摸底排查落后
生产设备数量及产能,切实摸清落后产能存
量,列入 2016 年淘汰落后钢铁产能计划,
做到应退尽退;督促有关企业拆除相应的冶
炼设备,严禁异地转移;加强工作全过程监
《钢铁行业淘汰落后生产
督,组织开展对淘汰落后产能检查验收工
设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作,逐户出具书面验收意见;国家钢铁煤炭
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
席会议成员单位,统一对各地压减钢铁产能
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未按期完成任务
的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公布,工商总局纳
入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强化信用约束。
为巩固钢铁去产能成果,提高钢材有效供给
水平,避免市场大幅波动,文件提出有保有
《关于进一步落实有保有
压的政策思路。第一,坚定不移淘汰钢铁行
压政策促进钢材市场平
业落后产能。淘汰落后生产设备,严厉打击
衡运行的通知》
违法生产和销售“地条钢”行为,2017 年 6
月底前依法全面取缔生产建筑用钢的工频
企业加强有效供给。鼓励上下游企业签订长
期合同,大型钢铁企业积极引导价格处于合
理区间;第三,充分发挥期货价格对现货价
格的预期作用,加强期货市场监管,严厉打
击违法违规行为;第四,加强综合协调和规
范市场秩序。
切实贯彻中央有关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精神
和推动产业绿色发展要求,不得出台支持违
《关于进一步规范对钢铁 规新增产能的措施,以及阻碍不符合环保、
企业支持措施的函》 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标准的产能退出
和“僵尸企业”出清的措施。对鼓励钢铁行业
创新研发和技术进步的支持政策,应加强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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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政策 主要内容
督检查和成果审计,确保政策资金专款专
用。
鼓励类产品:高性能轴承钢,高性能齿轮用
钢,高性能冷镦钢,高性能合金弹簧钢,先
进轨道交通装备用钢,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用
钢,低铁损高磁感取向电工钢,高性能工模
(2019 年本)》 型钢,超高强度桥梁缆索用钢,高性能管线
钢,高性能耐磨钢,高性能耐蚀钢,高强度
高韧性工程机械用钢,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
术船舶用钢,电力装备用特殊钢,油气钻采
集输用高品质特殊钢等。
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是指对所有生产环节(含
原料场、烧结、球团、炼焦、炼铁、炼钢、
轧钢、自备电厂等,以及大宗物料产品运输)
《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 实施升级改造。同时,《意见》也对大气污
超低排放的意见》 染物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以及运输过程
均提出了明确要求,且达到超低排放的钢铁
企业每月至少 95%以上时段小时均值排放
浓度满足上述要求。
力争到 2025 年,钢铁工业基本形成布局结
《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 构合理、资源供应稳定、技术装备先进、质
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量品牌突出、智能化水平高、全球竞争力强、
绿色低碳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格局。
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其中,炼铁高炉工序单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 位产品能耗控制指标为 361 千克标准煤/
优化调整全省重污染天 吨;炼钢转炉工序单位产品能耗控制指标为
气钢铁焦化行业绩效分 -30 千克标准煤/吨;炼钢电弧炉冶炼(30
级指标推动钢铁焦化行 吨<公称容量<50 吨)单位产品能耗控制指
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通 标为 67 千克标准煤/吨,炼钢电弧炉冶炼
知》 (公称容量≥50 吨)单位产品能耗控制指标
为 61 千克标准煤/吨。
政策要求严控“两高”项目,实施产业政
策、环评、能耗双控等要求,促使项目转
型。要推进城市建成区内重污染企业搬迁,
淘汰落后产能,加强污染治理。对钢铁行
《山西省空气质量再提升 业推进超低排放改造,提高炉烟气排放标
污染联防联控重点区域不再审批新建焦化
和传统烧结、高炉、转炉长流程钢铁项目
(产能置换项目除外)。针对臭氧和污染天
气,要求实施应急措施,推动环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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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政策 主要内容
到 2025 年,建立较为完善的钢铁行业智能
制造标准体系,累计研制 45 项以上钢铁行
业智能制造领域标准,基本覆盖基础共性
和装备层、车间层、工厂层、企业层、产
业链协同层等各层级标准,优先制定基础
《钢铁行业智能制造标准
共性标准以及绿色低碳、产品质量、生产
体系建设指南(2023 版)》
安全等关键应用场景标准,突出标准在先
进制造技术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相互融合和
迭代提升过程中的引导作用,积极参与国
际标准研制,为世界钢铁工业可持续发展
锻压企业提升创新能力,推进关键技术攻
关,发展先进铸造和锻压工艺与装备,支
持产学研用结合。同时,推进产业规范发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 展,优化产业结构,支持高端项目建设,
委关于推动铸造和锻压 加强行业监督管理。绿色发展方面,要加
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 快绿色低碳转型,提升环保治理水平。推
意见》 进行业智能化改造,融合信息技术,推进
智能制造。政策鼓励优质企业发展,培育
核心企业,打造产业集群。强化标准引领,
提升产品质量,深化国际交流合作。
(2)煤焦化行业
煤焦化行业主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
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
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
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
遵循《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
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并受工信部、应急管理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相关规章
文件规范。近年来,煤焦化行业执行的具体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情况如下:
时间 政策 主要内容
焦化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具体目标:1、淘汰
全部落后产能,焦化准入产能达 70%以上;2、
《焦化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优质炼焦煤配比降低 4%(保持焦炭质量不降
纲要》 低);3、200 万吨及以上规模焦化企业基本实现
能源管理中心和信息化管理模式;4、钢铁企业
干熄焦装置配置率达到 90%以上;5、焦炉煤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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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政策 主要内容
利用率达到 98%以上,水循环率达到 98%以上,
吨焦耗新水降至 1.5 吨以下;6、化解过剩产能 5,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支持煤炭与煤化工企业兼并重组。鼓励煤炭与煤
化工企业根据市场需要出发实施兼并重组,有序
《关于进一步推进煤炭企业兼
并重组转型升级的意见》
技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实现煤炭原料上下游产
业的有机融合,增强产业相互带动作用。
提出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和煤电、煤运、煤化
工,上下游产业融合,提高抵御市场风险能力。
《2018 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加强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和建设先进产能的统筹,
实现煤炭供需动态平衡,保持价格稳定。
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
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调整
《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
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
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狠抓秋冬季污染治理,统筹
兼顾、系统谋划、精准施策,坚决打赢蓝天保卫
战,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防治可行 提出了炼焦化学工业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
技术指南》 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具体要求“顶装焦炉炭化室高度<6.0 米、捣固焦
目”被列为限制类项目;“炭化室高度小于 4.3 米
焦炉(3.8 米及以上捣固焦炉除外)”被列为淘汰
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
为进一步加快焦化行业转型升级,促进焦化行业
技术进步,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率和节能环保水
平,推动焦化行业高质量发展而制定。该规范条
外)的焦化生产企业,是鼓励和引导行业技术进
步和规范发展的引导性文件,不具有行政审批的
前置性和强制性。
焦化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具体目标:1、规范
行业管理,促进产业升级,焦化生产企业全部达
到《焦化行业规范条件》要求;2、根据各地区
产业布局优化调整规划,进一步化解过剩产能,
提高工艺流程和技术装备水平,通过产能置换、
股权置换、产权流转和合资合作等方式实施并购
《焦化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重组,大幅提高产业集中度,实现强强联合高效
纲要》 集约化发展;3、坚持全流程系统优化理念,开
展清洁生产,源头控制污染物产生,到 2025 年
焦化废水产生量减少 30%,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
产生量分别减少 20%;优化固体废弃物处理工
艺,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提高 10%以上;4、
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争取到 2025 年通过
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审核验收焦化企业达到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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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政策 主要内容
中心,力争到 2025 年能源管控中心普及率到达 5
信息化管控系统应用达到 50%以上,智能制造在
焦化行业有所突破。
《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
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 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提
作的意见》 出了具体时间节点的具体要求。
《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 统筹焦化行业与钢铁等行业发展,引导焦化行业
展的指导意见》 加大绿色环保改造力度。
对全省钢铁、焦化行业绩效分级 A 级企业:1、
钢铁行业:采用烧结机烟气循环、料面喷蒸汽等
技术,合理设置热风炉、加热炉空燃比,转炉煤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优化 气放散采用外部伴烧或安装自动点火装置等,从
调整全省重污染天气钢铁焦 源头减少一氧化碳产生。建设高炉炉顶均压放散
化行业绩效分级指标推动钢 煤气回收、高炉休风放散煤气回收、轧钢加热炉
铁焦化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反吹煤气回收等设施减少一氧化碳排放,鼓励对
的通知》 涉一氧化碳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测装置。2、焦化
行业:熄焦方式全部采用干法熄焦(含备用熄焦
装置)。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鼓励焦炉炉
体采取加罩措施。
严禁新增焦化产能。科学调控焦炭产量。加快在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建、拟建大型焦化升级改造项目建设,2023 年底
推动焦化行业高质量发展的 前,“先立后破”分期分批关停炭化室高度 4.3 米
放标准的其他焦炉。
政策强调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提倡新能源和
清洁能源。政策推动清洁取暖改造,通过电能、
余热等方式取代煤炭。此外,政策也要求加强对
柴油货车污染的治理,包括对非标油品的打击和
柴油货车的执法。政策着眼于环境问题,要求不
断提升排放标准,采用低排放涂料等方式,推动
产业的绿色发展。政策还对散煤清零提出明确要
《山西省空气质量再提升 2022
求,加强区域的清洁取暖工程建设,促进散煤清
-2023 年行动计划》
零的市场化发展。政策也关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
的使用,鼓励清洁取暖,限制煤炭消耗,推动能
源结构调整。同时,加强运输结构调整,优化货
物运输方式,限制煤炭运输。太原及周边“1+3
化和传统烧结、高炉、转炉长流程钢铁项目(产
能置换项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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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政策 主要内容
首先,要保障能源供应能力,确保国家能源自给
率提升,提高煤炭、原油、天然气、电力等能源
产能,促进电力装机和发电量的提升。其次,要
推动结构转型,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提高非化石
能源占比,发展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推
进电能替代。煤炭企业应深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
度。此外,提升能源产业现代化水平,加强关键
技术装备攻关,推动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促进能
源产业链现代化。最后,要推动区域能源协调发
展,优化能源布局,服务支撑区域重大战略,促
进农村能源清洁化,增强能源治理能力建设,健
全法规政策体系,深化改革,加强监管。
(三)行业发展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焦炭及其副产品、H 型钢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公司生产的 H 型钢产品所属行业为钢铁行业。H 型钢产品是一种截面面积
分配更加优化、强重比更加合理的经济断面高效型材,主要应用于陆地和海洋钻
井平台、大型桥梁、高层建筑、大型电力、水利建设和环保工业厂房等重要领域。
我国钢铁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财政税收、
国防建设以及稳定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保障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
出了重要贡献。但是,钢铁产业长期粗放式发展所积累的矛盾也日益突出,如高
端产品不足、产能过剩、产业集中度过低、区域分布不合理、环保问题等,这些
问题制约了我国钢铁产业的发展。为此,政府加强了产能过剩的治理,推动了钢
铁企业兼并重组,实现了大力度的供给侧改革。同时,积极开发新兴市场,增强
钢铁产品的附加值,推进国际化和产业升级,以提高产品质量和国际竞争力。此
外,推进技术创新、发展高端产品、打造国际品牌也是我国钢铁行业的重要发展
方向。
公司生产的焦炭及其副产品,所属行业为煤焦化行业。焦炭是炼焦煤经过高
温干馏、脱除挥发分以后的可燃固体,是质地坚硬、多孔、有裂纹、呈银灰色的
块状炭质材料。焦炭是冶金、机械、化工等行业的主要原料和燃料。由于生产方
法和用途不同,焦炭的品种和质量也有所不同。焦炭按其生产方法可分为机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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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良焦、型焦等。按其用途可分为冶金焦、铸造焦、化工焦、电石焦、铁合金焦
等。焦炭的用途不同,对质量的要求也不尽相同。焦炭的质量好坏对冶金工业等
有关工业的生产和产品质量起到很大的影响。一般要求焦炭的硫分和灰分越低越
好,机械强度则越高越好。冶金焦主要用途是作为高炉冶炼的燃料和还原剂,同
时也用作高炉料柱的支撑剂和疏松剂。冶金焦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高炉冶
炼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般来讲,每炼一吨生铁需要冶金焦约 400 公斤~500
公斤。我国焦炭总量的约 85%都为冶金焦,主要用于钢铁企业。
(1)钢铁行业概况
钢铁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是衡量综合国力和国防实力的重要标志。
中国钢铁既能以强大且丰富的产能支撑起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又能成熟灵活地
应对市场需求的剧烈变化。未来,中国钢铁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地位不会改
变。因此,钢铁企业应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
钢铁行业为典型的周期性行业,其发展与宏观经济发展的正相关性非常显著。
续出台,市场出现积极变化。根据中国钢铁钢业协会统计数据,2016 年我国粗
钢、生铁和钢材累计产量分别为 8.08 亿吨、7.01 亿吨和 11.38 亿吨,分别较上年
上涨 0.56%、1.35%和 1.29%;当年我国粗钢产量占全球粗钢产量的比重约为
稳中向好,2017 年我国粗钢产量 8.32 亿吨,同比增长 5.7%,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但考虑到大量“地条钢”产量未纳入统计范围之内,2017 年实际粗钢产量不会
高于 2016 年水平。2018 年,我国生铁、粗钢和钢材产量分别为 7.71 亿吨、9.28
亿吨和 11.06 亿吨,同比分别增长 3.00%、6.00%和 8.50%,行业产量维持高位,
但增速趋缓。2019 年,我国经济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受国内
市场需求拉动,全国生铁、粗钢和钢材产量分别为 8.09 亿吨、9.96 亿吨和 12.05
亿吨,同比分别增长 5.3%、8.3%和 9.8%。2020 年,全国生铁、粗钢和钢材产量
分别为 8.88 亿吨、10.53 亿吨和 13.25 亿吨,同比分别增长 4.3%、5.2%和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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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钢产量再创历史新高。2020 年,钢铁行业努力克服宏观环境影响生产经营、
铁矿石价格大幅上涨、环保压力上升等困难,行业总体呈现相对良好的运行态势,
但是受原料价格明显上涨的影响,行业整体盈利能力下滑。
材产量为 133,666.83 万吨,同比增长 0.89%;2022 年我国钢材产量为 134,033.50
万吨,同比增长 0.27%,增幅较小。近十一年来,我国钢材产量呈现较为平稳的
上升趋势,受到严控新增产能相关政策的影响,近三年,全国钢材产量保持平稳。
近十一年全国钢材产量情况如下图所示: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大型型钢产量为 1,981.41 万吨,同比增长 6.77%。2012 年至 2022 年,整体来看,
我国大型型钢产量呈现平稳的上升趋势。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大型型钢产量(万吨)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注: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国家统计局尚未公布 2022 年我国大型型钢产量情况。
国中小型型钢产量为 4,684.41 万吨,同比下降 9.46%。2012 年至 2021 年,中小
型型钢产量无明显增减趋势,其产量围绕 2012 年至 2021 年 10 年期间产量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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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型型钢产量(万吨)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注: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国家统计局尚未公布 2022 年我国中小型型钢产量情况。
万吨,同比下降 25.93%。2015 年后,我国钢材出口量出现连续多年持续性下降,
年左右。但在 2020 年钢材进口量出现大幅度升高,后又逐步回落至往年水平。
近十一年我国钢材进出口数量情况如下图所示:
钢材进出口量(万吨)
钢材进口量(万吨) 钢材出口量(万吨)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钢铁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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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是衡量综合国力和国防实力的重要标志。
中国钢铁既能以强大且丰富的产能支撑起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又能成熟灵活地
应对市场需求的剧烈变化。
钢铁工业是典型的周期性行业,其发展与宏观经济发展的正相关性非常显著。
造、汽车、造船、铁道、石油及天然气、家电、集装箱等行业增长的拉动,中国
粗钢表观消费量保持了快速增长,中国已连续多年成为世界最大的钢铁生产国和
消费国。
自 2016 年 2 月《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简
称《意见》)发布以来,2016 年、2017 年成为钢铁去产能工作大改革、大推进的
关键两年,尤其是 2017 年号称钢铁去产能的“攻坚之年”。从政策实施效果来
看,随着过剩产能的化解,钢铁供需矛盾逐步缓解,钢铁价格合理上升,钢铁企
业盈利能力不断恢复,行业整体呈现持续回暖态势。
《意见》工作目标明确表示,
在近年来淘汰落后钢铁产能的基础上,从 2016 年开始,用 5 年时间再压减粗钢
产能 1 亿-1.5 亿吨,行业兼并重组取得实质性进展,产业结构得到优化,资源利
用效率明显提高,产能利用率趋于合理,产品质量和高端产品供给能力显著提升,
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市场预期明显向好。整体来看,钢铁去产能是一个长期的过
程,更是钢铁行业实现脱困发展、加快转型升级的基础和前提。
总体上看,随着步入“双碳”发展新阶段,2023 年及未来一段时期我国钢
铁行业将迎来绿色发展新阶段,其未来发展趋势具体表现如下:
①钢铁行业向“规范化、低碳化、集约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规范化方面:一方面,产业政策要求钢铁企业要全面、系统梳理相关手续情
况,及时查缺补漏主动整改,确保项目建设的合法合规性;另一方面,在实际生
产运营过程中,要求钢铁企业严格遵守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方面要
求,做到达标生产,坚决摒弃“侥幸心理”。
低碳化方面:总体来看,钢铁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将进入一个全新阶段。
下一阶段,钢铁行业需从强化政策措施配套完善、细化任务目标分解落实、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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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问题谋划研究、积极主动开展宣传引导、促进国际交流合作等多领域落实相
关政策要求,从而推动钢铁行业“低碳化”高质量发展。
集约化方面:推动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是实现集约化的基础。当前,行业再次
面临供需失衡、经营困难的局面,企业分化加剧,为优强企业兼并重组、进一步
做大做强提供了重要机遇。钢铁企业应积极谋划、主动出击、坚决推进,竞争力
较弱的以转型升级为主攻方向,竞争优势较强的则以大力开展产业链上中下游重
组为重要方向,在政策制定、行业发展过程中争取更多主动权和主导权。通过推
动集约化发展,大幅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进而推进全行业高质量发展。
智能化方面:智能化改造升级不仅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体现,也是钢铁企业
提高生产效率、稳定企业生产、优化组织管理、降低生产成本的重要举措。“优
强企业”都在积极推进智能化改造:宝钢智慧高炉、湛江钢铁 RH 全自动化全模
型化生产系统等在工序智能控制方面取得突破,马钢设备智能运维平台、首钢企
业迁钢燃气预测与调度优化系统等分别在设备、能源领域实现了智能化应用,宁
波钢铁智慧大脑在经营决策领域成效显著。面临当前行业困局,智能化改造已经
是钢铁行业发展必然方向。
②钢铁行业重要地位不会改变
虽然,作为典型的周期性行业,在历经多年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红利期
后,加之国内外供给能力高企不下、下游需求支撑不足的双重影响,钢铁行业调
整周期也随之而来。但是,钢铁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是衡量综合国力和
国防实力的重要标志。中国钢铁既能以强大且丰富的产能支撑起国民经济的快速
发展,又能成熟灵活地应对市场需求的剧烈变化。未来,中国钢铁支撑国民经济
发展的重要地位不会改变。因此,钢铁企业需要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全面推进
高质量发展。
(1)煤焦化行业概况
我国已基本形成完整的煤焦化工业体系,在规模、产量、技术和管理等方面
均处于世界领先水平,为我国钢铁、有色、化工、机械等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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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献。近年来,随着国家一系列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准入门槛、提升环保标准等
措施的制定和实施,煤焦化行业逐渐进入规范发展的轨道,进而为生产装备先进、
安全设施齐备、环保设施完善、产业链长的企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量为 46,445.78 万吨,同比下降 1.42%。2022 年我国焦炭产量为 47,343.60 万吨,
同比增长 1.93%。
近十一年全国焦炭产量情况如下图所示: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主要集中于华北地区,以晋、陕、内蒙古为主。焦炭行业的生产企业高度依赖资
源和市场,山西省优质炼焦煤资源丰富,是我国最大的焦炭生产省份。总体来看,
我国焦炭产业呈现北多南少的格局。在 2022 年焦炭产量前十的省份中,仅有安
徽省处于中部,江苏省位于南方,其他 8 省份均位于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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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 陕西省 内蒙古 河北省 山东省 新疆区 辽宁省 河南省 江苏省 安徽省
资料来源:Wind
口平均价格为 450.21 美元/吨,同比上涨 22.97%;焦炭及半焦进口量为 51.40 万
吨,同比下降 61.41%,累计进口平均价格为 417.08 美元/吨,同比上涨 23.25%。
进口数量
出口数量
出口数量 进口数量
资料来源:海关总署
根据中国海关数据显示,2022 年我国焦炭及半焦主要出口到印度、印度尼
西亚、巴西、日本等地区。其中,出口到印度的焦炭和半焦数量为 170.65 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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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总出口量的比重为 19.12%;其次为印度尼西亚,出口量为 151.54 万吨,占总
出口量的比重为 16.98%;第三为巴西,出口量为 106.62 万吨,占总出口量的比
重为 11.95%。
(2)煤焦化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
①淘汰落后产能,提高产业集中度
我国煤焦化行业已形成巨大产业规模,总体装备水平不断提高,但仍然存在
较大规模的落后产能,企业数量较多,产业集中度低,相当一批独立焦化企业产
业链难以实现延伸。随着高炉大型化的发展,对焦炭质量要求将逐步提高,优质
炼焦煤资源将更加紧缺。在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增长从高速转为中高速,伴随着
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动力转换,煤焦化行业发展将呈现加快优胜
劣汰、整合重组等特点。煤焦化企业之间的竞争已不再是简单的产品竞争或者规
模竞争,而是产业链、产品成本和产品附加值的竞争。
受行业政策影响,2020 年以来,山西、河北、河南等省份淘汰或关停改造 1
吨左右,新增产能近 5,000 万吨,产能减少 1,700 万吨左右。在煤焦化行业去产
能的催化下,焦炭供给有望得到实质性的收缩,行业供需格局有望好转。长期来
看,焦炭行业供给侧改革完成后,产能紧张的同时集中度将有所提升,将推进焦
炭行业和企业的转型升级取得实质性成效。
②积极推进煤焦化行业转型升级
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具体时间节点的具体要求。
煤焦化行业今后将加快转型升级,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转型;从粗放管理
向科学、规范、精益求精转型;从追求产量增长向集约高效、资源节约和环境友
好转型;从短期效应向可持续发展转型。实施工艺技术升级、装备检验水平升级,
服务用户水平升级,推进煤焦化行业和企业的转型升级取得了实质性成效。与此
同时,一批现代化大型焦炉相继建成投产,技术装备研发及应用水平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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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链延伸取得新成效,焦炉煤气综合利用制甲醇联产合成氨、制天然气、煤焦
油加工、炭材料开发应用等获得长足进步,满足了我国钢铁、有色、化工、机械
等领域发展的需求。
(四)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影响钢铁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①国家产业政策明确了钢铁行业发展方向
从政策环境来看,《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十
四五”时期的政策要点:以总量控制为前提,以创新发展为引领,以绿色低碳、
智能制造为重点,保持去产能政策的稳定性和前瞻性,提高供需的适配性、有效
性。2022 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产业政策要发展和安全并举,优化
产业政策实施方式”的要求,预计 2023 年的产业政策特点将是“针对性、预见
性、连续性”,政策重点将围绕“规范化、低碳化、集约化、智能化”等方面展
开。
根据《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构建产业间耦合发展
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引导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独立热轧和独立焦化企业参与钢铁
企业兼并重组;支持建立低碳冶金创新联盟,制定氢冶金行动方案,加快推进低
碳冶炼技术研发应用。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打造若干世界一流超大
型钢铁企业集团。依托行业优势企业,在不锈钢、特殊钢、无缝钢管、铸管等领
域分别培育一到两家专业化领航企业。
②“新基建”将为钢铁企业高质量发展带来新机遇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
出布局建设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等新型基础设施,即“新
基建”。“新基建”是不同于以铁路、公路、桥梁、水利工程等为主的传统基建,
主要发力于科技端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 5G 基建、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
市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七大领
域以及相关产业链。“新基建”无疑将为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带来新机遇,带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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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领域钢材消费增长,扩大钢铁内需,有助于钢铁企业产品升级和服务水平提
升;同时,还将推动钢铁产业实现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
(2)影响煤焦化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①国家产业政策支持煤焦化行业和企业的转型升级
指出焦化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具体目标:(1)规范行业管理,促进产业升
级,焦化生产企业全部达到《焦化行业规范条件》要求;(2)根据各地区产业
布局优化调整规划,进一步化解过剩产能,提高工艺流程和技术装备水平,通过
产能置换、股权置换、产权流转和合资合作等方式实施并购重组,大幅提高产业
集中度,实现强强联合高效集约化发展。
在行业面临整合的背景下,大型焦化企业需要抓住有利时机,实施工艺技术
升级、装备检验水平升级、服务用户水平升级,推进煤焦化行业和企业的转型升
级。
②供给侧改革,准入标准提高
近年来供给侧改革将引导煤化工行业稳步持续发展,避免过度投资和产能过
剩。通过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推动煤化工产业逐步完成落后产能的淘汰和先进
产能的有序投资和建设。
我国煤焦化企业中,仍有部分企业装备水平落后、环保措施不达标、经营严
重亏损,随着我国煤焦化行业供给侧改革的稳步推进,行业的发展越发有序、规
范,落后产能将逐步淘汰,行业准入标准提高。拥有技术、环保和较长产业链优
势的大型焦化企业来说,将面临新的发展机遇。
(1)影响钢铁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①产业结构调整影响钢铁行业发展
“十四五”时期环保排放要求预计将趋于严格,钢铁企业面临环保投资及环
保运营成本增加的压力,且 2021 年部分区域限产政策亦将对相关企业产能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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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一定影响。我国“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提出,深入实施制造强国战略,推动
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石化、钢铁、有色、建材等原材料
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当前,我国经济处于产业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钢铁
工业处于淘汰弱小、产品结构调整和低盈利阵痛时期,对行业内的所有企业而言
既有机会也有风险。
②产能过剩风险依然存在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 年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产能利用率为
际通用的产能过剩评价标准(美国≤75%、欧盟≤70%、日本≤78%),如果我
国钢铁行业产能利用率进一步降低,产能过剩有可能再现,从而容易引发系统性
风险。
(2)影响煤焦炭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①原材料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煤焦化行业的发展
生产焦炭的主要原材料是炼焦煤,炼焦煤市场价格波动会影响焦炭的生产成
本进而影响销售价格。我国虽然煤炭资源相对丰富,但主要为动力煤,炼焦煤资
源相对较少。2009 年至今,我国炼焦煤进口量整体呈增长趋势。如果炼焦煤市
场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将会影响焦炭的生产成本及销售价格,进而导致焦化企业
经营业绩的波动。
②焦炭行业的景气程度受下游钢铁行业的影响较大
焦炭 80%以上的需求来自下游钢铁行业,受基建、房地产等需求波动的影响。
钢铁行业作为主要焦炭直接消费行业,对煤焦化行业具有直接影响。焦炭生产企
业高度依赖钢铁市场,多数布局在钢铁主产区。作为国民经济基础产业,钢铁行
业是强周期性行业,景气度与宏观经济密切相关。钢铁行业的供需变化直接影响
了焦炭行业的发展。
(五)主要竞争对手、市场地位以及公司竞争优劣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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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炭生产高度依赖资源以及市场,焦化企业布局在煤炭主产区具有资源优势,
布局在钢铁主产区具有客户资源便利优势。钢铁行业是国民经济基础产业,其发
展与宏观经济发展的正相关性非常显著,钢铁行业作为主要焦炭消费行业,对煤
焦化行业具有直接影响。
公司主要竞争对手包括山西焦化(600740.SH)、云煤能源(600792.SH)、
山东钢铁(600022.SH)及包钢股份(600010.SH),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简要情况
公司成立于 1996 年,是一家对煤进行深加工,集炼焦生产、煤焦油及苯
类加工、化肥、甲醇、精细化工、电子科技、化工设计、建筑安装、对外
参股等为一体的煤炭综合利用企业,是全国 82 家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和山
山西焦化
西省重点发展优势企业。2018 年公司收购中煤华晋 49%股权,获得上游优
(600740.SH)
质煤炭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实现公司经营业绩从焦化行业扩展到煤
焦行业联动,体现行业协同效应,分散公司行业经营风险,提升公司运营
效率和盈利水平。
公司成立于 1997 年,是一个集煤矿生产、煤炭加工转换生产煤气(城市
云煤能源 煤气、工业用煤气)、焦炭、化工产品、煤炭深加工、燃气工程为一体的
(600792.SH) 能源加工型企业集团,目前拥有年产焦炭 328 万吨、煤气 13.60 亿立方米、
甲醇 10 万吨、煤焦油深加工 15 万吨和苯加氢深加工 5 万吨的生产能力。
公司成立于 2000 年,是山东省大型的钢铁联合企业,拥有从焦化、原料、
烧结、球团、炼铁、炼钢到轧钢完整的生产工艺系统,钢材品种主要有型
山东钢铁 钢、棒材、钢筋、板材等,是全国著名的 H 型钢生产基地。公司主要产品
(600022.SH) 有型钢、棒材、钢筋、热轧卷板、冷轧薄板、宽厚板等,产品广泛应用于
汽车、石油、铁路、桥梁、建筑、电力、交通、机械、造船、轻工、家电
等多个重要领域,远销美、英、德、印、日、韩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
公司成立于 1999 年,是中国重要的钢铁工业基地、世界最大的稀土工业
基地和内蒙古自治区工业龙头企业。公司主要从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钢
包钢股份
铁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分为矿产资源开发产品和钢铁产品两类。
(600010.SH)
公司控股股东拥有世界著名的白云鄂博铁矿,所在地区煤炭、电力充足,
在资源成本方面具有良好的比较优势。
资料来源:Wind
公司主要从事焦炭及其副产品、H 型钢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炼焦采用的是 JN60-6A 型焦炉,设计产能为 240 万吨/年,产品主要销售给
钢铁企业及焦炭贸易商。
多年来,公司致力于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节能减排,着力打造焦化钢铁生态
工业园区。园区各产业之间以“物料平衡”为基础,以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率和
转化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提高环境绩效为目的,通过“工艺衔接”和循环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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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产业链的“接环补环”方式,使各工序与原材料和废弃物科学有机地组合为一
体,使园区内的废水、废气、废渣以及余热余压资源都得到了合理的应用,形成
了较为完整的安泰循环经济产业链。同时,为满足国家及省、地、市各级政府对
钢铁、焦化企业的环保要求,控制粉尘污染,降低污染物排放浓度,公司近年来
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环保项目建设,大大提高了公司的环境治理水平和环保效益。
公司焦炭业务上游是煤炭行业,下游是炼铁、炼钢行业。公司炼焦所用的主
要原材料煤炭主要靠外购,生产的焦炭主要销售给包括新泰钢铁在内的钢铁生产
企业及焦炭贸易商。炼焦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化工产品如焦油、粗苯、硫铵直接外
销,而焦炉煤气、干熄焦余热则用来发电,所发电力主要是满足园区内企业的生
产运行所需。公司 H 型钢业务主要是采购新泰钢铁的专属钢坯(异型坯)生产 H
型钢,采购价格由双方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
易价格。此交易模式可为双方节省采购成本,减少产品远销的运输成本,有利于
提高安泰工业园区循环经济产业链的综合利用效率。
(1)竞争优势
①循环经济优势
经过多年的不断探索和完善,公司以“物料平衡”为基础,以提高资源能源
的利用率、转化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提高环境效益为目的,经过统筹规划,
合理布局,通过“工艺衔接”的方式来延长和拓宽生产链条,公司所在工业园区
内企业将洗煤、焦化、化工、发电、特钢、矿渣粉等行业科学有机地组合为一体,
形成了独特的循环经济模式。2007 年,公司被列入第二批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单
位。由于循环经济产业链的运行,不仅实现了资源的综合利用、符合了环境保护
要求,而且使主要产品的生产成本在同行业中保持较低水平,大大提高了资源的
产出效益。
②产品优势
公司目前的焦炭年生产能力为 240 万吨,是山西省焦化行业龙头企业之一。
公司炼焦采用的 JN60-6A 型焦炉技术成熟可靠,同时配备的干熄焦等生产工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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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减少了环境污染。安泰型钢公司拥有年产 120 万吨大型 H 型钢生产能力,
主轧设备及工艺技术引进自德国西马克·米尔公司,可生产各种 H 型钢 50 多个
产品规格,最大规格为腹板高度 1008mm。公司生产的“安泰牌”一级冶金焦被
评为山西省名牌产品;“安泰牌”热轧 H 型钢产品被评为山西省名牌产品和用
户满意产品,HW300×300×10×15mm 规格热轧 H 型钢成功入选首批“山西精
品”。公司已通过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主导产品已通过 ISO9001 国
际质量体系认证。
③资源优势
晋中煤炭资源丰富,运输便利,大规模发展焦化工业有着优越的比较成本优
势和物质供给条件,能够给公司的焦炭生产提供稳定、充足的原料来源。另一方
面,园区内有钢铁生产企业,可为公司提供稳定的型钢生产所需的钢坯原料,从
而进一步节约采购和运输成本。
(2)竞争劣势
①宏观政策依赖劣势
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为焦炭和 H 型钢业务,行业发展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
速度和结构调整有较大相关性,宏观政策导向的变化和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一些不
确定因素会对钢铁行业的需求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将通过产业链的延伸,提升
产品的附加值。
②产业链布局有待完善
公司目前仍以焦化和轧钢为核心业务,产业链布局有待完善,延伸循环经济
产业链不足,产品附加值有待提升。公司拟通过本次特定对象发行融资建设“山
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00m?/h 焦炉煤气制氢项目”,利用现有焦炉煤气作
为原料,采用 PSA 装置变压吸附法提取氢气,生产满足燃料电池汽车用燃料氢
气,进一步延伸循环经济产业链,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完善公司产业链布局发展
战略。
(六)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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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源数聚”显示,近年来我国钢铁企业技术研发投入持续增加、技术
创新意识不断增强。中国宝武、中信泰富、南钢等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逐步提高,我国大型冶金设备国产化率(按重量)已达 90%以上,但部分核心工
艺技术没有掌握,尚未摆脱关键核心技术追随者角色,关键性核心技术仍依赖进
口,产品技术创新不能完全满足市场需求。
从政策环境来看,2022 年 2 月,国家工信部、发改委、生态环境部三部门
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十四五”时
期的政策要点:以总量控制为前提,以创新发展为引领,以绿色低碳、智能制造
为重点,保持去产能政策的稳定性和前瞻性,提高供需的适配性、有效性。力争
到 2025 年,钢铁工业基本形成布局结构合理、资源供应稳定、技术装备先进、
质量品牌突出、智能化水平高、全球竞争力强、绿色低碳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格
局。
焦炭是炼焦煤经过高温干馏、脱除挥发份以后的可燃固体,是质地坚硬、多
孔、有裂纹、呈银灰色的块状炭质材料。焦炭是冶金、机械、化工等行业的主要
原料和燃料。由于生产方法和用途不同,焦炭的品种和质量也有所不同。焦炭按
其生产方法可分为机焦、改良焦、型焦等。按其用途可分为冶金焦、铸造焦、化
工焦、电石焦、铁合金焦等。焦炭的用途不同,对质量的要求也不尽相同。焦炭
的质量好坏对冶金工业等有关工业的生产和产品质量起到很大的影响。一般要求
焦炭的硫分和灰分越低越好,机械强度则越高越好。冶金焦主要用途是作为高炉
冶炼的燃料和还原剂,同时也用作高炉料柱的支撑剂和疏松剂。冶金焦质量的好
坏,将直接影响到高炉冶炼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般来讲,每炼一吨生铁需要
冶金焦约 400 公斤~500 公斤。我国焦炭总量的约 85%都为冶金焦,主要用于钢
铁企业。
目前,炼焦主要采用湿法熄焦和干法熄焦两种方式。采用湿法熄焦时,每熄
抛向天空,严重地污染了大气及周围的环境。这部分污染占炼焦对环境污染的三
分之一,目前还没有比较好的治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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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治理湿法熄焦的环境污染问题意义十分重大。干熄焦可以利用惰性气
体,在密闭环境中将红焦熄灭,并配备良好的除尘设施,不污染环境。同时由于
干熄焦设施能够回收能源产生蒸汽,并可用于发电,可以避免相同规模的锅炉对
大气的污染。红焦的显热约占焦炉能耗的 35%~40%,这部分能量相当于炼焦煤
能量的 5%。如果将这部分能量回收并充分利用,可以大大降低冶金产品成本,
起到节能降耗的作用。采用干熄焦方式可回收约 80%的红焦显热。
干熄焦与湿法熄焦相比,采用干熄焦工艺可以使焦炭质量有显著的改善。采
用干熄焦,可以使焦炭 M40 提高 3%~8%,M10 改善 0.3%~0.8%;提高了块度
的均匀性;降低了焦炭的反应性。这对降低炼铁成本,提高生铁产量极为有利,
尤其对采用喷煤粉技术的高炉效果更加明显。使用干熄焦后的焦炭可使高炉焦比
降低 2~3%;使其生产能力提高 1%。利用干熄焦技术,在保持原焦炭质量不变
的前提下,还可以降低强粘结性的焦、肥煤配比,有利于保护炼焦煤资源,降低
炼焦成本。
长远来看,干熄焦改造不仅能为企业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更会对焦化企业
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节能降碳和改善环境质量等方面
产生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山西省政府积极推进干熄焦项目的落地实
施。
从政策环境来看,2022 年 8 月,中国炼焦行业协会发布了《焦化行业碳达
峰碳中和行动方案》,提出焦化行业实现双碳目标的路径将分三步走:第一步在
碳中和。就焦化行业碳减排路径,《方案》提出,碳减排路径包括极限节能及能
效提升、能源替代、再生资源的协同处置。在焦化产品方面,从全生命周期角度,
研发支撑低碳冶金的新焦化产品,实现碳减排。焦化行业双碳目标的实现需与行
业发展联动观察,推进低碳发展可促进行业落后产能淘汰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双碳目标下,焦化行业未来产业规划将侧重提高焦化行业环保门槛,提高焦化行
业的环保技术、工艺、装备水平,实现焦化行业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
发展需要。
(七)行业周期性、季节性、区域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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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焦化行业是典型的周期性行业,其发展与宏观经济发展的正相关性非常
显著,受到经济周期及宏观调控的影响较大。我国焦炭总量的约 85%都为冶金焦,
主要用于钢铁行业,钢铁行业直接影响上游焦化行业,同时又受下游建筑、机械
制造、汽车、造船、铁道、石油及天然气、家电、集装箱等行业的影响。
钢铁焦化行业受到经济周期及宏观调控的影响较大,但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
特征。
钢铁焦化行业具有一定的地域性,产业集群是当前我国钢铁焦化行业的重要
特征,而焦炭生产企业高度依赖资源及市场。
河北、江苏、山东是我国排名前三的生铁产量大省,是焦炭的主要生产和消
费区:山西因优质焦煤资源丰富是我国最大的焦炭生产省份,也是我国最大的焦
炭调出省份,其焦炭主要发往河北、东北等地;河北省的焦炭资源需从山西调入;
江苏地区焦炭资源主要依赖山东及山西供应。
(八)所处行业的上下游的关联性
公司属于钢铁焦化行业,其上游是煤炭行业,下游是建筑行业、机械制造行
业、铁道建设产业等。公司炼焦所用的主要原材料煤炭主要靠外购,生产的焦炭
主要销售给包括新泰钢铁在内的钢铁生产企业及焦炭贸易商。型钢业务所需主要
原材料为异型坯,向新泰钢铁采购,生产的 H 型钢销售给钢铁生产企业及钢铁
贸易商。
焦炭生产的主要原材料是煤炭,煤炭行业的发展对公司有着重要的影响。我
国煤炭资源主要为动力煤,炼焦煤资源较少。近年来,“去产能”政策虽然使煤
炭行业回暖,但是原煤、炼焦煤供应减少、价格升高使得焦化企业成本压力增大。
同时,国内炼焦煤产量的减少,导致进口依赖度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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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对行业下游煤炭需求的影响,煤炭行业供需形势趋于宽松,煤炭价格下行。
但是,2020 年三季度以来随着行业需求上升,下游企业逐渐开始复工复产,煤
炭需求保持复苏态势,价格有所回升。2021 年前三季度,限制澳大利亚煤炭进
口对炼焦煤供需影响较大,供需偏紧格局下煤价持续上涨。2021 年年尾,下游
利润持续收缩,外加整体终端行情边际走弱,炼焦煤市场快速冷却,价格出现小
幅回落。2022 年炼焦煤市场价格整体涨跌互现,第一季度,1 月份到 2 月中旬小
幅上行,因为临近春节,有煤矿陆续放假,且管控力度更加严峻,炼焦煤总体供
应仍旧较为偏紧;第二季度,4 月上旬炼焦煤价格小幅上行,产地方面受宏观经
济环境因素原因,交通运输仍有影响,但是下游仍然有补库需求,市场心态尚可;
第三季度,炼焦煤价格 7 月份到 8 月上旬价格下行,下游焦炭市场整体偏弱运行,
本季度焦炭市场历经三轮提降;第四季度,炼焦煤价格总体呈现先涨后跌再涨趋
势。2023 年 1 月至 5 月,蒙古 288 口岸通关 1305 万吨煤炭创历史新高及国家发
改委表示延续压减包括汾渭平原等重点大气防止污染重点区域的粗钢产能产量,
引发市场对焦煤价格的悲观情绪。
公司 H 型钢业务所需主要原材料为异型坯,向新泰钢铁采购。新泰钢铁处
于产业链的中游,主要从事各种钢坯的初加工与制造,其上游原材料为铁矿石、
焦炭,下游需求则来自于地产、基建等用钢行业。异型坯具有复杂的断面和特殊
性能要求,属于专属产品。公司向新泰钢铁采购钢坯,便于在原材料的采购和运
输上发挥协同效应,双方就近开展购销交易,避免异地运输造成的高额成本,提
高经济效益。
在铁矿石方面:铁矿石价格受全球宏观经济影响较为明显,尤其自 2020 年
以来,铁矿石供应受宏观政策、极端天气事件及进口国的政策环境的影响尤为明
显,铁矿石的价格波动率也明显高于其他黑色品种。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20
年我国铁矿石进口数量为 11.7 亿吨,为历史最高点。2021 年,包括黑色工业品
在内的大部分行业呈现“倒 V”形态。铁矿石价格上半年达到 230 美元新高,下
半年跌至 80-90 美元,供需快速反转,矿价波动率上升。2022 年,我国铁矿石供
应增长 2.9%,需求下降 0.8%,港口库存保持在 1.33-1.34 亿吨左右。钢厂利润偏
低,全年均值为 107 元/吨,同比下降 500 元/吨,降幅 83%,对矿价形成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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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钢材需求增加预期,支撑高炉开工率和产能利用率上升,炉料需求增加。同
时,铁矿石到港量和港口库存持续下降,支撑矿价上升。然而,3 月下旬至 5 月
下旬,矿价大幅回落,钢材需求弱于预期,挤压钢厂利润。
钢铁行业作为主要焦炭消费行业,对煤焦化行业具有直接影响。钢铁行业是
国民经济基础产业,钢铁行业的下游相关行业包括建筑行业,机械制造行业,铁
道建设产业,日用品生产行业,军工产业,飞机、轮船、汽车制造业,桥梁、体
育馆场、铁塔建筑业,水利工程建筑和供电系统建设等行业,是强周期性行业,
景气度与宏观经济密切相关。
从中长期看,我国正处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快速发
展阶段,投资需求潜力巨大,为我国钢材需求提供了有力的市场支撑。
根据各用钢行业“十四五”规划,机械工业在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的基础上实
现持续健康平稳发展。汽车行业转型升级向高质量发展,预计到 2025 年汽车产
销量将突破 3000 万辆,新能源汽车占比预计超过 30%。轻工家电行业将持续提
升行业的全球竞争力、创新力和影响力,显著提高产品智能化水平,促进产品的
升级换代,从而带动钢铁行业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四、发行人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焦炭及其副产品、H 型钢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炼焦采用的是 JN60-6A 型焦炉,设计产能为 240 万吨/年,产品主要销售给
钢铁企业及焦炭贸易商。
H 型钢生产线采用了国内外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与设备,产能为 120 万吨/
年,可生产各种 H 型钢 50 多个产品规格,主要以中大型 H 型钢为主,能够生产
特大规格 HN1000*300 系列的 H 型钢。H 型钢产品作为一种新兴建筑钢材品种,
主要应用于陆地和海洋钻井平台、大型桥梁、高层建筑、大型电力、水利建设和
环保工业厂房等重要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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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综合利用园区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煤气、干熄焦余热等资源进行发电,
所发电量主要是满足园区内企业的生产运行所需。
(二)公司主要产品
本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焦炭及其副产品、型钢等,综合利用园区企业生产过程
中产生的煤气、干熄焦余热等资源进行发电,所发电量主要是满足园区内企业的
生产运行所需,主要产品如下表所示:
产品名称 产品图例 产品用途
焦炭主要用于高炉炼铁和铜、铅、锌、钛、
焦炭 锑、汞等有色金属的鼓风炉冶炼,起还原剂、
发热剂和料柱骨架作用。
H 型钢是一种截面面积分配更加优化、强重
比更加合理的经济断面高效型材,主要应用
型钢 于陆地和海洋钻井平台、大型桥梁、高层建
筑、大型电力和水利建设、环保工业厂房等
重要领域。
煤焦油一般作为加工精制的原料以制取各种
化工产品,也可直接利用,如作为工业型煤、
煤焦油 型焦和煤质活性炭用的粘结剂的配料组分,
还可用作燃料油、高炉喷吹燃料以及木材防
腐油和烧炭黑的原料。
粗苯主要用于深加工制苯、甲苯、二甲苯等
粗苯 产品,苯、甲苯、二甲苯都是宝贵的基本有
机化工原料。
硫酸铵主要用作肥料,适用于各种土壤和作
硫酸铵
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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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综合利用园区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煤
气、干熄焦余热等资源进行发电,所发电量
电力
主要是满足园区内企业的生产运行所需。
(三)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H 型钢业务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 H 型钢主要原材料为异型坯,向新泰钢铁采购。双方按照独立企
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并参考钢坯市场价格协商方式确定交易价格。公司根据每月
生产计划与新泰钢铁签订采购合同,按周分解并向新泰钢铁传达采购需求。
公司向新泰钢铁采购异型坯采取了预付款政策。公司采购的异型坯属于专用
产品,根据目前钢坯采购市场惯例,双方约定公司向新泰钢铁预付钢坯采购价款。
采购钢坯则为按周下达订单并预付货款,按月结算,且不晚于次月的 5 个工作日
内完成上月结算与尾款付款。
(2)焦化业务采购模式
焦煤购进主要依据公司经营计划开展采购煤源,结合生产部制定的焦化生产
量安排进行采购。以月度计划为基础,每周物资部门会按照产量和公司对于后续
煤价走势制定相应的周采购计划。
为保证质量和到货的稳定性,物资分公司寻求和遴选能够长期稳定地提供原
精煤的供应商。对供应商的选择采取供应商评价制度:每年多部门联合进行一次
供应商评价,向通过公司年度评价并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采购。新增供
应商通常先由供应商提供完整的资质材料,由物资分公司组织质量管理部到现场
考察、采样、化验后确定是否作为公司的供应商。
(1)H 型钢业务生产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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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型钢业务实行以销定产、以效定产的生产策略,全面预算的经营模式,生
产通过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管理职能,把各生产要素有效地结合起
来,以最小资源投入取得最大的产出成果,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
公司每年 10 月份左右编制下一年度的产量计划,根据公司的经营方针目标,
依据销售计划(包括品种、数量、质量要求、规格型号),然后结合产能、设备
大中修计划、能源介质的供用平衡计划、新投产项目等因素,通过生产定额测算
出产量计划,最终经公司审批后下发执行,并细化到每月计划。
(2)焦化业务生产模式
焦化业务生产实行以销定产、以效定产的生产策略,全面预算的经营模式。
生产部门每月按照公司下达的年度生产计划执行生产,并结合次月销售计划、生
产现状调整月度计划。
生产部门每周组织生产协调会,每天组织调度碰头会,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组
织召开专题会,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沟通相关事项,确保整体生产能够按计
划执行。组织生产过程中,通过对各生产要素和生产过程的合理安排,使其在时
间上和物料上平衡衔接,紧密配合,形成一个协调的系统,使产品在生产过程中
流程最短、时间最短、消耗最小,并保持生产的连续性、协调性、均衡性、经济
性。
为保障生产计划的顺利施行,公司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对相关部门进行
考核与奖励。
(3)主要产品工艺流程图
公司主要从事焦炭及其副产品、H 型钢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公司 H 型钢的
生产工艺流程与焦炭及其副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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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H 型钢生产工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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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焦炭生产的工艺流程
(1)H 型钢业务销售模式
公司 H 型钢业务依托辐射中西部地区的区位优势和长期积累的客户资源,
采用以直销和贸易商结合的销售模式,并利用丰富的产品规格、材质和研发优势,
为客户提供专业化、便捷式采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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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客户,公司根据客户商誉管理办法对其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和实地考察,
对客户的销售规模、市场口碑、资金实力、销售渠道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全方位
调查,考察时间少则数月,多则需要一两年时间才会建立合作关系。对于已经合
作的客户,公司也会从客户付款及时性、订货量、价格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排名
和评价,择优选择客户持续开展合作。
公司的营销团队建有完善的客户订货服务流程,当客户下达需求订单后,销
售服务团队与客户在规格、材质、交付时间、特殊要求等方面进行充分沟通,确
保满足客户需求,并按照约定交期及时安排生产、发运,在产品交付后,公司会
进行客户满意度调查,确保服务到位。
(2)焦化业务销售模式
公司焦化业务依托地域性的丰富焦煤资源、炉型可靠的优势、长期积累的客
户资源,采用以直销为主、贸易商为辅的销售模式,以优质的产品为客户提供长
期稳定的服务。
对于所有客户,公司根据客户商誉管理办法对其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和实地
考察,对客户的生产规模、市场口碑、资金实力、地理位置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
全方位调查。对于已经合作的客户,公司也会从客户付款的及时性、订货量、价
格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排名,对于排名连续垫底的客户,公司将结合市场形势进
行优化。
公司的营销团队建有完善的客户订货服务流程,当客户下达需求订单后,销
售服务团队与客户在资金模式、交提货方式和时间节点、结算,以及其他特殊要
求等方面进行充分沟通,确保满足客户需求,并按照约定及时安排发运,在产品
交付后,公司定期对客户进行满意度调查,确保服务到位。
(1)研发体制
为推动技术创新向前发展,根据技术创新特点和集团公司实际发展需求,通
过不断探索、完善,建立了以技术中心为核心,集合生产、销售、人才、资金等
内部资源和高校、科研院所、社会科研机构、客户等外部资源,形成企业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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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体系。坚持走循环经济发展道路,把发展低碳经济和绿色经济作为企业战略
导向,坚持“焦化产业做深做强、钢铁产业要做精做特”的指导思想,坚持走精
细化特色、差异化发展之路,细分市场、精准定位,充分利用大 H 型钢生产线
的装备,加大技术研发力度,深化产品结构。利用企业资源,努力打造集焦化、
钢铁为一体、以绿色环保与智能信息为特色的现代化企业。
(2)研发流程
技术中心负责科研项目立项-实施-结题-考核全过程归口管理。项目承担单位
负责科研项目任务落实、组织实施。科研项目实行项目负责制,课题组是完成科
研项目的主体。项目负责人负责科研项目总体推进,协调、解决科研项目推进过
程中遇到的重大管理和技术问题。课题长是科研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项
目的具体实施、成员工作分工及项目组内部考核,课题长中途变动必须报技术中
心批准;项目组成员由项目负责人和课题长选聘;项目管理员负责科研项目实施
过程的节点管理、协调,参与“产学研”合作和科研专项费用管理。
技术中心定期进行科研项目检查和验收,重点检查、验收科研项目进展情况、
科研专项费用使用情况、“产学研”合作执行情况,以及科研目标完成情况。技
术中心对立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组织集团专家委员会及相关专业专家进行论
证,必要时可组织国内外专家进行咨询、评审、论证。在项目论证的基础上,技
术中心负责编制集团科研项目计划,经集团分管领导审核,董事长批准后,下达
科研项目计划。根据集团下达的科研项目计划,董事长或由董事长委托技术中心
代表集团与项目组签订科研项目责任书,承担单位组织实施。根据集团下达的科
研项目计划,技术中心根据项目目标制订年度配套的考核实施细则,经分管领导
审核、董事长批准后下达。
公司具体研发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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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研发机构设置
公司的研发机构由集团技术中心牵头联合各单位技术科室组成。技术中心下
设综合管理部、产品研发部、钢铁检测中心和煤焦检测中心四个部门,成立了工
程技术专家委员会,形成了比较完备的研发机构。具体设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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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
综
合
工 管 信息化建设
程 理
技 部
术
专
家 科技信息
委
员
会
市场分析
山 煤化工研发
西 产
安 品
泰 研
集 发 钢铁工艺研发
团 部
股
份
有 产品研发
限
公
司
技 化学分析
术 钢
中 铁
心 检 力学检测
测
中
心
金相分析
小焦炉试验
煤
焦
检
测
中
心
工业分析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目标
近年来,公司千方百计确保生产经营安全稳定顺行,不断增强内生发展动力,
稳中求进,难中求成,坚持对标、学习一流,夯实设备管理基础,提升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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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加快技术创新步伐,全力提高人才素质,全面优化企业管理。历史遗留问
题逐步得到有效化解,经营风险逐渐降低。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公司经营
业绩及净利润逐年稳步攀升,行业未来发展前景广阔,公司根据自身的产业链规
划,围绕焦化及 H 型钢等核心业务,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方向,
坚定不移地全面打造全产业链条,持续提升公司业绩。
公司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国家及山西省
“十四五”发展规划,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时提出的“六新”要求,在公司
推动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聚焦“六新”突破,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
和”政策,围绕焦化、轧钢产业“做大做深做强”的发展方向,积极谋求企业可持
续发展和战略转型。
聚焦公司现有焦化和轧钢两大核心业务,加强延链、补链、强链力度,强化
“链主”作用,全面打造煤焦钢全产业链,促进公司产业协同发展。
(1)抓住山西省作为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改试验区和能源革命综合改革
试点的机遇,充分借助介休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集聚引领作用,着力在焦化产业上
下游通过兼并重组方式培蓄动能,打造煤焦化产业基地。
(2)国家相关部委明确提出鼓励发展智能建造,推广绿色建材、装配式建
筑和钢结构住宅,加大热轧 H 型钢、耐候钢和耐火钢应用,推动钢结构建筑关
键技术和相关产业全面发展。结合国家鼓励政策,在现有全规格系列的大 H 型
钢生产线的基础上,公司投资新建中小 H 型钢及其他型材生产线,全面提升 H
型钢产品的市场影响力,打造中西部最大的型钢生产基地。
(3)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围绕焦化、钢铁着力培育战略新兴产业,在
碳减排及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寻求突破,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
公司按照“主业立企、产业强企、人才兴企”的发展思路,力争到规划期末
实现公司经济总量大幅提升,经济增速高于全省制造业企业平均水平;战略性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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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产业增加值所占比重显著提高,实现两大主导产业协同发展,努力成为特色鲜
明、主业突出、管理先进的山西省大型民营上市公司。
(二)公司发展战略及目标的保障措施
企业文化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对内,公司将继续
秉承“爱我安泰,以诚相待”的核心价值观,不断加大对职工的关爱力度;对外,
继续贯彻“和政府同心、跟乡亲一心、对职工关心”的社会责任观,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响应党和政府号召,以建设“美丽安泰、幸福安泰”为目标,绿色发
展、低碳发展,蹚出发展新路;聚焦实业、做精主业,争做转型标杆。
以研发创新为核心力量,加大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在能源转换领域实
现技术突破,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落地生根成为公司新的发展动能,科技创
新引领作用更加凸显,产、学、研深度融合。坚持走精细化、差异化发展之路,
细分市场、精准定位,紧跟技术前沿,持续加大技术研发力度,不断推进新技术、
新产品的研发及应用。
遵循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以“经营人、激励人”作为重点,营造适合各类
人才生存的土壤环境,从机制、政策等方面科学配置资源,为员工实现个人价值
和组织目标的有效结合提供空间平台。人力资源管理向人力资本管理迈进,遵循
系统管理理念,建立识人、选人、育人、用人、留人一体化的人力资源体系,着
眼企业未来发展,提前储备人才。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由标准型向技术型转变,以
人力资源战略规划为导向,建立以牵引、激励、约束、竞争淘汰机制为核心的管
理体系。
继续完善营销与客户服务体系,一是结合顶装干熄焦的市场优势,实现产品
的优质优价销售,加强与行业先进企业的对标,从产品定位、客户群体选择、定
价机制完善等方面进行对标,促进业务和工作效率的提升;二是加强营销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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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标准化建设,持续开发新客户,坚持“旺季调品种、调结构,淡季保稳定”的
思路,扩大现有直销库的销售总量。加强与行业“领头羊”的交流合作,取长补
短,对标一流,不断提升公司的销售能力及市场占有率;三是依托现有客户资源,
充分挖掘、引导客户的潜在需求,积极向下游化工及装配式钢结构等下游产业进
行延伸。同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将客户需求向新兴产业进行转化,促
进产业结构持续优化。
六、发行人财务性投资情况
(一)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上市公司
发行股票的,“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
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
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
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财务性投资是指:
“(一)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
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
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
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二)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
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
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三)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
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四)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
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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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
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30%(不包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
金额)。
(六)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
性投资金额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投入是指支付投资资金、披露投资
意向或者签订投资协议等。
(七)发行人应当结合前述情况,准确披露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
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
类第 7 号》(2023 年 2 月修订),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
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
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及小额贷款等
业务。
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符合业态所需、行业发展惯例及产业政策
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供应链金融,暂不纳入类金融业务计算口径。
(二)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
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
通过了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签
署日,公司无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投资类金融业务的情
形,亦无拟投资金融业务的计划。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
亦无拟投资金融业务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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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与主营业务无关的股
权投资,亦无拟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计划。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投资产业基金、并购
基金的情况,亦无拟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计划。
项 1,120.00 万元,2021 年 5 月,公司与山西汾西瑞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
订《借款合同》约定,按照借款年限和人民银行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上浮 30%
(6.37%)确认借款日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的利息一并作为延期借款本金,并延
长该笔往来借款支付期限,延期借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上
浮 30%(6.37%)结算,该往来款项为公司以拓展原材料渠道为目的对参股公司
与其他股东等比例拆借资金,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
务性投资。
除上述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的资金拆借事项外,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
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存在对合并范围外公司拆借资金的情形,亦
无拟实施对合并范围外公司拆借资金的计划。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将资金以委托贷款的
形式借予他人的情况,亦无拟实施委托贷款的计划。
公司参与买卖大连商品交易所的焦炭期货合约,上述行为属于公司为降低实货
风险敞口而采取的套期保值,有利于稳定公司的正常经营,减少焦炭产品价格
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的不确定影响,是公司规避经营风险的正常举措,具有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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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的商业逻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自 2022 年 11 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购买
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况,亦无拟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
的金融产品的计划。
综上,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
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的情况。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涉及需扣除
相关财务性投资金额的情形。
(三)截至最近一期末,发行人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公司相
关的报表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账面价值
合计 98,535.49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账面余额为 17,976.99 万元,由银行
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及库存现金构成,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其他应收款的账面价值为 72.46 万元,主要为资金
往来、押金及保证金、结算尾款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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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 9,252.00 万元,主
要为留抵增值税和待认证进项税,不属于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业务。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56,816.32 万元,为
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而形成的对联营企业富安新材的股权投资。富安新材的主要
业务为生产和销售线材,公司向富安新材采购线材用于型钢产品的包装和捆绑。
高速线材钢筋作为高效经济型建筑用材,在建筑工程中需求旺盛,具备一定的市
场竞争力和良好的经济效益,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和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
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业务。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账面价值为 12,062.00 万
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公司名称 账面价值
山西焦煤焦炭国际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400.00
山西汾西瑞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1,662.00
山西联合煤焦股份有限公司 0.00
合计 12,062.00
山西焦煤焦炭国际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1 年经山西省经信委批准组
建成立,是全国性的焦炭现货交易平台,其控股单位为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主要业务为提供焦炭交易订货、质量检测、物流配送服务等。公司对该
参股公司的投资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
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构成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业务。
山西汾西瑞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汾西瑞泰”)登记的经营范
围包括能源投资与管理、机械修配以及煤矿技术开发与服务等。该公司自身不经
营实际业务,以投资管理作为其主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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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汾西瑞泰的投资背景为:2009 年 6 月,为了落实山西省委、省政府
关于整合全省煤炭资源、提高产业集中度和加快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及
文件精神,公司和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晋中市瑞特利生态综合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山西汾西瑞泰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后更
名为山西汾西瑞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
额为人民币 11,662.00 万元,占汾西瑞泰股本总额的 14.00%。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山西汾西瑞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的控股及
参股公司情况如下:
企业注
对外投资公司 注册资本(元) 持股比例 成立时间 行业分类
册地
晋中汾西瑞泰煤 专业技术服
山西省
矿设备安全技术 1,200,000.00 100.00% 2011-05-20 务 业 -质 检 技
晋中市
检测有限公司 术服务
煤炭开采和
山西汾西瑞泰正 洗 选 业 -烟 煤 山西省
中煤业有限公司 和无烟煤开 晋中市
采洗选
山西汾西瑞泰正 煤炭开采和
山西省
太丈八煤业有限 8,880,000.00 51.00% 2003-08-08 洗 选 业 -其 他
晋中市
公司 煤炭采选
煤炭开采和
山西汾西瑞泰正 洗 选 业 -烟 煤 山西省
丰煤业有限公司 和无烟煤开 晋中市
采洗选
煤炭开采和
山西汾西瑞泰井
洗 选 业 -烟 煤 山西省
矿正明煤业有限 50,000,000.00 50.00% 1987-06-03
和无烟煤开 晋中市
公司
采洗选
山西汾西瑞泰井 煤炭开采和
山西省
矿正珠煤业有限 50,000,000.00 50.00% 2001-09-10 洗 选 业 -其 他
晋中市
公司 煤炭采选
煤炭开采和
山西汾西瑞泰井
洗 选 业 -烟 煤 山西省
矿正行煤业有限 50,000,000.00 50.00% 1994-05-04
和无烟煤开 晋中市
公司
采洗选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
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
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
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
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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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被投资公司里,其中晋中汾西瑞泰煤矿设备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的主
要业务为煤矿设备的质检技术服务,其余公司的主要业务均为煤炭开采与洗选,
在产业链中位于公司焦炭业务的上游。因此,公司对汾西瑞泰的投资属于围绕产
业链上下游,以获取稳定原料来源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
发展方向,不构成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业务。
山西联合煤焦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业务为钢材、水泥、建材(除木材)、
氢氧化铝、镍矿石、镍铁、铝矾土、铁矿石、焦炭、煤炭的销售,公司对该参
股公司的投资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
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构成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业务。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 2,355.73 万
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账面价值
合计 2,355.73
预付工程、设备款为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长期资产预付款;应收购置土地款
为公司在实施焦化厂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刘家寨村移民搬迁过程中,因搬迁方案
由新建小区方式调整为购置保障性住房安置等方式,应由使用土地企业将前期
支付的新建小区占地费、测绘费退回公司款项;长期往来款为公司以拓展原材
料渠道为目的对参股公司汾西瑞泰与其他股东等比例拆借资金,符合公司主营
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上述其他非流动资产不属于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业务。
综上所述,最近一期末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
(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
七、同业竞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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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除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外的其他企
业情况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经营范围 实际业务
生产:钢系列产品及合金钢棒材、钢筋、线材
山西新泰钢铁
有限公司
品、建材、五金产品、金属材料、机械零部件。
以自有资金对钢铁、煤炭、文化旅游、节能环
山西安泰控股 产业科技投资,对
集团有限公司 子公司进行管理。
司进行管理。
生产、销售焦炭;炼铁;电力生产;矿渣细粉、
山西安泰高盛 碳素制造;煤炭洗选;石灰石开采、加工;石
实业有限公司 粉及白云石轻烧、加工、经营;新材料技术研
究、推广服务。
水处理技术、固体废弃物处理技术、大气环境
治理技术、节能技术的开发、推广、咨询和服
山西安泰控股
务;烟气处理设备、水处理设备、节能设备的
开发、制造(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复
公司
合反渗透膜、纳滤膜、气体分离膜及组件的制
造、销售;环保工程。
钢、铁冶炼;金属材料制造;金属矿石销售;
山西安泰钢铁
科技有限公司
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
山西安泰房地
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房屋及车 物业管理;房屋及
位租赁。 车位租赁。
司
海南鑫安泰实 房地产投资,旅游项目开发,高科技开发,农
业有限公司 业开发,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介休市安泰置 房地产开发经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
业有限公司 理。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碳减排、碳转化、
山西绿源碳索
科技有限公司
捉、碳封存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 术研发。
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装修装饰工程;输
建筑工程、园林绿
山西绿源建设 变电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地基基础工程;
工程有限公司 模板脚手架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建筑劳务分
工程。
包。
山西新泰富安 生产建筑用钢筋
新材有限公司 产品。
山西安泰集团
冶炼有限公司
山西新泰瑞通
销售钢材,煤炭,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不
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产品。
公司
上海晋泰实业 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
有限公司 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机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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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单位名称 经营范围 实际业务
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介休市安泰物
司
介休市衡展贸 经销生铁,钢系列产品、矿产品、民用材料、
易有限公司 金属材料、机械配件、五金化工。
注:2014 年 12 月 31 日,介休市衡展贸易有限公司与新泰钢铁签订《托管协议》,由新泰钢铁对其实
施整体托管经营。故认定该公司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介休泰合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合盛能源”)成立于 2013 年 12 月
成立以来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2017 年 6 月 8 日,泰合盛能源因未能按时参加
年检被工商机关予以吊销。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焦炭及其副产品、型钢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其主要产品有
焦炭、热轧 H 型钢。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新泰钢铁及富安新材的生产及销售的
主要产品与发行人的主要产品不同:发行人生产销售的产品为热轧 H 型钢;新
泰钢铁生产销售的主要产品为钢坯,即生产 H 型钢产品的原材料;富安新材生
产销售的主要产品为线材。H 型钢、钢坯及线材三者的生产技术及工艺不同,技
术及工艺相互独立。
综上,发行人与新泰钢铁、富安新材在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生产技术及工
艺等方面具有独立性,产品之间不具有替代性和竞争性,相互之间不存在利益冲
突,新泰钢铁、富安新材与发行人不构成同业竞争。
发行人的子公司中,安泰国贸和安泰云商的经营范围包含贸易代理。安泰国
贸及安泰云商主要服务于发行人自身产品(焦炭和 H 型钢)的销售,系发行人
生产产品后对外销售的执行主体,而非从事贸易代理;截至目前安泰云商基本无
实质业务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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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瑞通为新泰钢铁的子公司,主要销售新泰钢铁生产的钢坯及线材等产品;
衡展贸易为普通商贸公司,无生产业务,主要从事各类钢产品、煤制品采购及销
售业务,晋泰实业名下有房产用于出租,主要从事写字楼租赁、物业服务管理及
少量线材产品贸易。
综上,发行人与新泰瑞通、衡展贸易、晋泰实业在实际业务、销售产品等方
面具有独立性,相互之间不存在利益冲突,新泰瑞通、衡展贸易、晋泰实业与发
行人不构成同业竞争。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维护公司利益,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安民向发行人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
如下:
“1、本人承诺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
贵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
活动或拥有与贵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
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
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及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
本人并在此声明,本承诺函一经作出即为不可撤销,但在出现下列情况时除
外:
司作出本人不再担任贵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的决定后满六个月;
形式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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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安民严格遵守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承
诺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对公司同业竞争情况发表的意见
发行人独立董事对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安民控制的其他企业(除安泰集团
及其下属子公司外)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的,该等承诺的实施将有效避免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面临的潜在同
业竞争,有利于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综上,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
竞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承诺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发行人及其控制
的子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并就此出具了承诺函,独立董事对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
发表了相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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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
在全球气候变暖及化石能源日益枯竭的大背景下,世界各国纷纷颁布了相应
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倡导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理念,我国亦提出 2030 年前实
现“碳达峰”与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
现“碳达峰、碳中和”是我国向世界作出的庄严承诺,也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
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2021 年
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提出了针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意见及主要目标;
同月,国务院发布《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聚焦 2030 年前碳达峰目标,
对推进碳达峰工作作出总体部署。
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国
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 年)》
(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全面对标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紧扣碳达
峰、碳中和目标,对氢能产业发展作出明确部署,要求统筹推进氢能“制储输用”
全链条发展,加快氢能技术研发和示范应用,探索在工业、交通运输、建筑等领
域规模化应用。
氢能是一种来源丰富、绿色低碳、应用广泛的二次能源,正逐步成为全球能
源转型发展的重要载体之一。在科技部、工信部等多部门指导下,由国家能源集
团牵头,国家电网公司等多家央企参与的跨学科、跨行业、跨部门的国家级产业
联盟,中国氢能源及燃料电池产业创新战略联盟于 2018 年 2 月 11 日在北京宣告
成立,联盟成立后,加强了产业化及市场协同,统筹指导联盟成员在氢能利用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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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安全技术、技术标准上开展深度合作,推动氢能和氢燃料电池在国防、分布
式能源、氢动力汽车、储能装备等领域的应用,推动中国氢能社会的构建。
目前,公司拥有 240 万吨焦炭年生产能力,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副产
品焦炉煤气。除去企业生产自用部分外,副产品焦炉煤气基本用于燃气轮机发电
装置及其他工艺使用。为践行“碳达峰、碳中和”环境保护的理念,满足国家及
省、地、市各级政府的环保要求,控制粉尘污染,降低污染物排放浓度,提高公
司的环境治理水平和环保效益,安泰集团在保障现有发电系统煤气平衡的前提下,
对现有系统进行改造,改造后会有富余 30000m?/h 的焦炉煤气供“山西安泰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30000m?/h 焦炉煤气制氢项目”使用。企业的焦炉煤气得到了充分
利用,既解决了富余焦炉煤气的去处,又提升了产品的经济价值,增加了企业的
产品品种及经济效益,增强了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为安泰集团的可持续高质量发
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近年来,随着国家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作用的显现,促使炼焦行业加大产业
结构调整力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提高炼焦行业技术水平。国务院 2022 年 1
月发布的《“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指出:“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点
工程,进一步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推动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
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实现节能降碳减污协同增效、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
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中国焦化行业协会近期出台了《焦化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对焦
化行业在“十四五”期间发展的基本原则和方向明确指出:“进一步加强行业关
键技术、工艺、装备研发和推广应用,有效降低能耗、物耗、水耗和污染物排放
量,重点是提高余热回收利用、水循环利用、固废资源化利用效率,更加注重源
头控制、过程管理和末端治理的有机结合”。
干熄焦装置已经成为我国重点节能推广的项目之一。随着冶金行业节能环保
要求越来越高及全国智能制造的政策导向,未来干熄焦将继续向大型化发展,满
足焦炉规模大型化的发展需求。国家非常重视基础工业的高质量发展,干熄焦装
置的数字化及智能化是其发展必经之路。干熄焦的智能化发展是焦化系统精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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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节能降耗、安全环保的发展方向,最终实现现场无人操作,远程运行及维
护的高技术水平。大型化、高效化、智能化、全干熄是干熄焦的发展的必然趋势,
符合我国未来十几年的发展规划和目标,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与湿熄焦相比,采用干熄焦工艺可以使焦炭质量有显著的改善。采用干熄焦,
可以使焦炭 M40 提高 3%~8%,M10 改善 0.3%~0.8%,提高了块度的均匀性并
降低了焦炭的反应性。这对降低炼铁成本,提高生铁产量极为有利,尤其对采用
喷煤粉技术的高炉效果更加明显。使用干熄焦后的焦炭可使高炉焦比降低 2%~
提下,还可以降低强粘结性的焦、肥煤配比,有利于保护炼焦煤资源,降低炼焦
成本。干熄焦技术吸收焦炭显热用来发电,解决湿熄焦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是
焦化行业重点推广的先进技术,必将得到更快、更全面发展。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目的
公司在焦炭领域深耕多年,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经验和精湛的人才队伍,公司
计划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以获得有效、经济与充分的资金支持,在业务
拓展的同时,通过直接融资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形成成本优势,提升服务能力,
充分把握行业发展的重要机遇,扩大业务竞争优势。干熄焦项目建成,在满足焦
化行业政策要求的同时,可以实现全干熄的焦炭生产方式,提高企业自身的生产
效率,减少环境污染,从而提高公司在行业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同时,能够有效
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经过多年的不断探索和完善,公司以“物料平衡”为基础,以提高资源能源
的利用率、转化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提高环境效益为目的,经过统筹规划,
合理布局,通过“工艺衔接”的方式来延长和拓宽生产链条,公司所在工业园区
内企业将洗煤、焦化、化工、发电、特钢、矿渣粉等行业科学有机地组合为一体,
形成了独特的循环经济模式。氢能已经纳入我国能源战略,成为我国优化能源消
费结构和保障国家能源供应安全的战略选择。公司可以利用现有焦炉煤气作为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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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采用 PSA 装置变压吸附法提取氢气,生产满足燃料电池汽车用燃料氢气,
进一步延伸循环经济产业链,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完善公司产业链布局发展战略。
《焦化行业规范条件》(工信部公告 2020 年第 28 号)明确提出焦化生产企
业应同步配套(干)熄焦等环保设施。我国部分地区亦出台相关政策支持或鼓励
钢铁行业、焦化行业进行超低排放改造。根据山西省出台的晋环发【2022】15
号《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优化调整全省重污染天气钢铁焦化行业绩效分级指标
推动钢铁焦化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对全省钢铁、焦化行业绩效分级 A
级企业,在无组织排放管控措施中要求焦化行业“熄焦方式全部采用干熄焦(含备
用熄焦装置)”。根据山西省出台的晋政办发【2022】51 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
厅关于推动焦化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严禁新增焦化产能。科学调控焦炭
产量。加快在建、拟建大型焦化升级改造项目建设,2023 年底前,?先立后破?
分期分批关停炭化室高度 4.3 米机焦炉(以下简称 4.3 米焦炉)以及不达超低排
放标准的其他焦炉。”
为践行环境保护的理念,满足国家及各级政府的环保要求,公司拟建设“山
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 150t/h 干熄焦及配套余热综合利用项目”,在保持原焦
炭质量不变的前提下,有利于保护炼焦煤资源,降低炼焦成本。该项目还利用干
熄焦技术吸收焦炭显热用来发电,在解决湿熄焦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的同时,提
高了经济效益。
二、发行对象及与公司的关系
(一)发行对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
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
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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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
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
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监管部门对发行对象股东资格及相应审核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因
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系。公司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
告书》中披露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系。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一)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审
核意见,并报中国证监会取得予以注册的决定后,公司将在注册批文有效期内择
机发行。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
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
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
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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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
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询价结果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
发行的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底价,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
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的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通过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董事会
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
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
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
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数量不超
过 302,040,000 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获得上海证
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
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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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作出决议之日至发行日期
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
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
应调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文件的要求
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
应变化或调减。
(六)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
束之日(即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
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7,356.00 万元(含本数),扣除
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 150t/h 干熄
焦及配套余热综合利用项目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00m?/h
焦炉煤气制氢项目
合计 87,080.00 67,356.0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
序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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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
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面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投资者,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本
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
《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总股本 1,006,800,000 股,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为李安民,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317,807,1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上限 302,040,000 股(含本数)测算,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完成后李安民持有公司股份将不低于 24.28%,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仍为李安民。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的批准的情况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一)本次发行方案已取得的批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
会议通过,并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相关议案(修订稿)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发行方案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
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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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资金缺口解决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7,356.00 万元(含本数),扣除
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 150t/h 干熄焦
及配套余热综合利用项目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00m?/h 焦
炉煤气制氢项目
合计 87,080.00 67,356.0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
序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
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
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或发展战略的关系
公司主要从事焦炭及其副产品、H 型钢产品的生产与销售。炼焦采用的是
JN60-6A 型焦炉,设计产能为 240 万吨/年,产品主要销售给钢铁企业及焦炭贸易
商;H 型钢生产线采用了国内外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与设备,产能为 120 万吨/
年,可生产各种 H 型钢 50 多个产品规格,主要以中大型 H 型钢为主,能够生产
特大规格 HN1000*300 系列的 H 型钢。H 型钢产品是一种截面面积分配更加优
化、强重比更加合理的经济断面高效型材,主要应用于陆地和海洋钻井平台、大
型桥梁、高层建筑、大型电力和水利建设、环保工业厂房等重要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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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经济产业链的节能环保项目,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提高公司焦化产能中干熄
焦的比例,降低熄焦环节污染物的排放,实现节能环保提效。同时,干熄焦装置
回收余热产生蒸汽送至汽轮机组发电,参与完善循环经济产业链工序。该项目与
公司主营业务紧密相关,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成产品升级,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
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公司生产焦炭的设备为 2×55 孔、2×65 孔 JN60-6A 型焦炉,目前已有 2 套
干熄焦装置,布置在 2#、3#焦炉中间及 4#焦炉端台,另有 2 套湿熄焦分别布置
在 1#、4#焦炉两端外侧。150t/h 干熄焦及配套余热综合利用项目为本次募投项目
之一,该募投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拥有 3 套干熄焦装置,可以在满足正常生产需
求的同时,当其中 1 套干熄焦装置需要检修时,冷备系统则投入运行,即实现检
修时干熄焦装置备用功能。
公司在生产焦炭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副产品焦炉煤气,副产品焦炉煤气可
以用于燃气轮机发电装置及其他工艺使用。为践行“碳达峰、碳中和”环境保护
的理念,满足国家及省、地、市各级政府的环保要求,控制粉尘污染,降低污染
物排放浓度,提高公司的环境治理水平和环保效益,安泰集团在保障现有发电系
统煤气平衡的前提下,对现有系统进行改造,改造后会有富余 30000m?/h 的焦炉
煤气供“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00m?/h 焦炉煤气制氢项目”使用。企业
的焦炉煤气得到了充分利用,既解决了富余焦炉煤气的去处,又提升了产品的经
济价值,增加了企业的产品品种及经济效益,增强了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为安泰
集团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同时,30000m?/h 焦炉煤气制氢项目系公司未来主要发展方向之一,本项目
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
前景和经济效益,建成投产后,将助力公司拓展氢能产业,完成公司在清洁能源
中的产业布局,完善企业循环经济产业链,提升公司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以实
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坚定投资者信心,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和经营前景
(一)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150t/h 干熄焦及配套余热综合利用项目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项目名称: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 150t/h 干熄焦及配套余热综合利用项
目
实施主体: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介休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循环经济园区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是为实现宏安焦化全干熄焦建设及完善循环经济产业
链的节能环保项目,项目包含 150t/h 干熄焦炉及配套建设最大蒸发量 75t/h 的高
温超高压一次再热余热锅炉 1 台和 30MW 高温超高压纯凝发电机组 1 套。本项
目通过回收红焦中的热量,产生高压蒸汽送至汽轮机组进行发电,系统热源为红
焦,消耗的主要能源介质为水、电、压缩空气、氮气、除盐水等,主要产品为电、
蒸汽等。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提高公司焦化产能中干熄焦的比例,降低熄焦环节污
染物的排放,实现节能环保提效。同时,干熄焦装置回收余热产生蒸汽送至汽轮
机组发电,参与完善循环经济产业链工序。
本项目的实施提高了公司在高品质焦炭领域的产能布局,增加了产业政策所
鼓励的清洁能源的产能比例,延伸了公司的循环经济产业链,走工艺低碳化、产
品差异化、高质量绿色发展产业道路。
(1)在能耗双控和双碳目标下,加快产业升级,实现高碳产业低能耗低排
放
习近平主席在 2021 年 3 月 15 日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强调,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要把碳达峰、
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拿出抓铁有痕的劲头,如期实现 2030 年前
碳达峰、2060 年前碳中和的目标”。“碳达峰”与“碳中和”是基于我国国情
和科学论证的目标,将深刻推动经济和社会进步及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能
源、环境、气候共赢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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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焦设施采用湿法熄焦时,每熄 1 吨红焦炭就有约 0.4 吨蒸汽(含有酚、氰、
硫化物及粉尘)抛向天空,严重地污染了大气及周围的环境。这部分污染占炼焦
对环境污染的三分之一左右,目前尚未有比较好的治理方法。因此,治理湿法熄
焦的环境污染问题意义十分重大。而利用干熄焦技术,在保持原焦炭质量不变的
前提下,可以降低强粘结性的焦、肥煤配比,有利于保护炼焦煤资源的同时,实
现提高焦炭质量、保护环境和节能降碳的功能。
熄灭,并配备良好的除尘设施,不污染环境。同时由于干熄焦设施能够回收能源
产生蒸汽,并可用于发电,可以避免相同规模的锅炉对大气的污染,尤其减少了
SO2、CO2 向大气的排放,干熄焦在能源回收和节能降碳的基础上同时实现了污
染物减排,较大幅度降低了环境污染。
(2)响应国家政策,满足市场需求
《焦化行业规范条件》(工信部公告 2020 年第 28 号)明确提出焦化生产企
业应同步配套(干)熄焦等环保设施。我国部分地区亦出台相关政策支持或鼓励
钢铁行业、焦化行业进行超低排放改造。根据晋政办发【2022】51 号《山西省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焦化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节能技术改造、超低
排放改造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改造,提高行业绿色发展和安全生产水平,实现焦化行
业高质量发展。
本项目响应了山西省政府关于全省焦化企业全面实现干法熄焦,全面完成超
低排放改造的焦化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高企业自身的经济效益,减少环境
污染,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3)提高生产效率,优化产品质量
目前,焦化行业处在技术革新、优胜劣汰的发展阶段,行业竞争异常激烈。
生产的焦炭 86%主要用于高炉炼铁。近年来,随着高炉大型化的发展趋势,对焦
炭的产品质量以及适用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亟需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优
化产品质量。因此,公司拟通过本项目建造新的车间,购置一批技术成熟且稳定
可靠的设备和软硬件系统,并优化生产管理流程,进一步完善产品的质量把控体
系,最大限度地打造公司产品的优势,以占领更大的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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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盈利水平
随着我国焦化行业加快布局,焦炭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生产企业需要不断降
低生产成本,提高自身产品核心力,以取得竞争优势。公司的生产成本主要由原
材料费、人工费和动力消耗费用三大部分组成,本项目利用干熄焦技术,在保持
原焦炭质量不变的前提下,还可以降低强粘结性的焦、肥煤配比,有利于保护炼
焦煤资源,降低炼焦成本。因此,为了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从根本上控制
生产成本,公司拟在本项目中通过引进一批技术成熟且稳定可靠生产设备,新建
车间并配备现代化基础设施,提高装置自动化和现代化程度,有效提高产品生产
过程中的质量指标,从而控制产品的综合生产成本,提高盈利水平,最终形成
公司自身的规模优势、管理优势和成本优势。
(5)促进企业发展、增强企业竞争力
近年来,焦化行业的产业梯度正在向发展中国家转移,中国在世界焦化产业
中越来越占据主导地位。中国作为焦炭的主要生产国之一,面对新的市场格局和
发展机遇,公司以超凡的勇气和胆识,制定了长远的发展战略目标。由于干熄焦
技术具有提高焦炭质量、保护环境和节约能源多重效益,因此,企业把实现全干
熄,提高企业自身的经济效益,减少环境污染,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作为企业发
展战略规划的重要内容,通过降低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立志将焦化
事业做大、做深、做强。
通过以上分析,本项目不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而且建成投产后有较好的经
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的建设具有必要性。
(1)多年的技术沉淀为项目实施提供了技术支撑
公司经过多年的项目建设和生产管理,积累了丰富的施工、生产及管理经验,
培养了一大批焦化管理和技术人才。公司生产焦炭的设备为 2×55 孔、2×65 孔
JN60-6A 型焦炉,目前已有 2 套干熄焦装置,布置在 2#、3#焦炉中间及 4#焦炉
端台,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拥有 3 套干熄焦装置。因此,为本项目的顺
利实施,公司已奠定了技术和人才基础,本项目的建设和生产将很好地利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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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的人才、技术等优越资源,达到企业“规模扩大、产品升级、效益提升”的
目标。
(2)完善的管理体系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
在质量管理体系方面,公司现已形成一套完善的质量管理流程和标准,可有
效地实现产品质量的实时管控,工作效率和产品合格率得以双重提升。同时,通
过对安全管理体系的持续运行,公司的安全管理得以保障。因此,完善的管理体
系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保障。
(3)利好的政策环境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可行性
近年来,减碳、发展可再生能源已经成为全球的共识,伴随着环境污染的日
趋严重,低碳环保的干熄焦技术日益受到国家政府重视。同时国家及行业协会密
集出台了《焦化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焦化行业规范条件》等一系列
政策和标准,鼓励焦化企业大力发展干熄焦等节能减排技术,逐步淘汰落后的湿
法熄焦设施。因此,利好的政策环境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可行性。
(4)完善的制度建设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
公司十分重视企业的制度建设,在多年的生产发展过程中已经制定并完善了
符合公司特色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度涵盖采购、销售、供应商管理、技术研发、
生产管理、产品交付、内部审核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等生产过程中的多项规范,
上述规章程序对公司每个部门的每项工作流程都进行了梳理和解读,规范了各个
岗位的职责与权限,对项目的全程进行了严格的要求与管理。公司在此制度的保
障下围绕生产进行的各项工作均有效开展,完善有效的规范化制度为项目的实施
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
(5)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煤、推焦除尘装置的炼焦项目”列为限制类项目,本项目属于“同步配套建设干
熄焦、装煤、推焦除尘装置的炼焦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
为响应山西省政府颁布的在全省焦化企业全面实现干法熄焦,全面完成超低
排放改造的焦化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高企业自身的经济效益,减少环境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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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本项目通过干熄焦装置回收余热资源产生蒸汽,并可
用于发电,可以避免相同规模的燃煤锅炉对大气的污染,具有节能降碳、保护环
境、提高焦炭质量等特点,属于节能环保升级项目。该项目响应了《山西省人民
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焦化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政策要求。同时,《焦化行
业规范条件》(工信部公告 2020 年第 28 号)明确提出焦化生产企业应同步配套
(干)熄焦等环保设施,部分地区亦出台相关政策支持或鼓励钢铁行业、焦化行
业进行超低排放改造。
高”类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本项目中,公司拟投资的金额为 22,551.00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
金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本项目投资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
他费用、基本预备费及铺底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为资本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估算值 占总投资
性支出
总投资 22,551.00 100.00% -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
为介休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循环经济园区内,不涉及新增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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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本项目已取得介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
政审批局出具的《关于核准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 150t/h 干熄焦及配套余热
综 合 利 用 项 目 的 批 复 》 ( 介 开 项 目 核 字 【 2023 】 01 号 ) , 项 目 代 码
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 150t/h 干熄焦及配套余热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表的批复》(市环函【2023】111 号),已取得主管部门出具的节能审查备案意
见。
安排
(1)项目的实施准备和进展情况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投入本次募投项目,募集
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
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
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备案、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均已完成,实施地点为
介休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循环经济园区内,不涉及新增用地,项目用地的产权证
书号为:晋(2018)介休市不动产权第 0002417 号。
(2)预计实施时间及整体进度安排
项目经济评价计算期,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项目建设期拟定为 12 个月,
运营期第一年生产负荷为 100%,达产期按 20 年设计。
(1)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
①设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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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从项目的角度出发,依据国家现行的财税制度,在市场预测、价格分
析的基础上,系统分析、计算项目范围内的财务收益和费用,分析项目的投入可
能产生的财务效果,以及盈利能力,评价项目在财务上的可行性。
②设计依据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与建设部颁布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
的有关内容及国家现行的财税制度,对本工程财务状况进行计算和评价。
③项目计算期
项目经济评价计算期,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本项目建设期 1 年,运营期第
一年生产负荷为 100%,达产期按 20 年设计。
④项目总投资
项目拟投资总金额为 22,551.00 万元。
(2)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主要计算过程
①营业收入
由于本项目技术成熟可靠,根据投入的车间、机器设备及人员,自计算期第
量的收入及干熄焦较湿熄焦增加收入,合计含税收入为 22,333.30 万元。
本募投项目达产年产品方案具体如下:
产品种类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万元)
电量 万 kWh 17,724.00 0.55 9,748.20
干熄焦较湿熄焦增加收入 万t 114.41 110.00 12,585.10
合计 - - - 22,333.30
②相关税费
增值税:根据《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70 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
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 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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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 号)及《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
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机器、机械、
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纳入增值税的抵扣范围
内,固定资产按照设备购置价格(不含税价)13%的税率进行增值税抵扣;项目
建设投资中涉及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及软件投资的进项
税按照实际发生的科目和该科目增值税率计算。
销项税:项目产品销项税率为 13%。正常年的销项税额为 2,569.32 万元。
进项税:本项目执行国家和地方现行税法的有关规定。原辅材料和动力的进
项税率均为 13%。正常年的进项税额为 1,564.61 万元。
应纳增值税额:本项目产品均为内销,正常年的应缴纳增值税额为 1,004.70
万元。
税金及附加:本项目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应缴纳增值税的 7%计取;教育费
附加按照应缴纳增值税的 3%计取。地方教育附加按照应缴纳增值税的 2%计取,
年均销售税金及附加为 107.38 万元。
③总成本费用
本项目成本费用包括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其中,生产成本主
要包括外购原材料费、外购辅助材料费、外购燃料费、外购动力费及人员费用
等。项目年均总成本费用为 15,764.24 万元,其中:可变成本 13,700.13 万元,固
定成本 2,064.12 万元。正常年经营成本 14,819.79 万元。
④利润
项目年均利润总额为 5,456.97 万元,缴纳所得税款为 1,364.24 万元,净利润
为 4,092.73 万元,毛利率为 29.41%,净利率为 18.33%。
(二)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000m?/h 焦炉煤气制氢项目
项目名称: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00m?/h 焦炉煤气制氢项目
实施主体: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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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介休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循环经济园区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以焦炉煤气为原料制取氢气。焦炉煤气经压缩、净化、
转化、深度净化、PSA 提氢、氢气加压后作为产品外售。本项目实施后,以企业
副产焦炉煤气为原料,生产满足燃料电池汽车用燃料氢气,企业的焦炉煤气得到
了充分利用,既解决了富余焦炉煤气的去处,又提升了产品的经济价值,增加了
企业的产品品种及经济效益,增强了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
定了良好的基础。
本募投项目主要产品为燃料氢气,关于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及
可行性,相关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
可行性分析”之“(二)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00m?/h 焦炉煤气制氢项
目”之“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及公司的实施能力”。
(1)符合国家和公司发展战略
长期规划(2021-2035 年)》:到 2025 年,初步建立以工业副产氢和可再生能源
制氢就近利用为主的氢能供应体系,促进氢能产业规范、有序、高质量发展。本
项目符合国家“双碳”目标和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有利于促进山西省区域新
能源消纳,有利于公司以创新驱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符合公司整体的发展战略,
增强公司氢能产业发展空间,对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具有积极的推进作用。
(2)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
将提高公司焦炉煤气附加值,完成公司在清洁能源中的产业布局,完善企业循环
经济产业链,提升公司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3)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坚定投资者信心,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提
升公司综合实力,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具有积极作用。本次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发
展前景和经济效益,能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并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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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坚定投资者信心,维护股东的长远
利益。
(1)项目的建设顺应国家氢能发展规划
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 年)》,明确了我国氢能产业的战略定位和绿色低碳的
发展的方向,并提出到 2025 年实现燃料电池车辆保有量 5 万辆的发展目标,规
划全面对标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紧扣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对氢能产
业发展作出明确部署,要求统筹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加快氢能技
术研发和示范应用,探索在工业、交通运输、建筑等领域规模化应用。
本项目以公司自有焦炉煤气资源为原料,生产燃料氢,助力推进国家氢能发
展规划及“双碳”主题。
(2)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022 试行版)》明确“以焦炉煤气为原料的综合利用项目”,不属于“两高”项
目。本项目的建设合理利用了焦炉装置副产的焦炉煤气,生产具有高附加值的燃
料电池汽车用燃料氢气产品,市场前景较好。本项目产品是以焦炉煤气资源为原
料生产的氢气,与煤制氢、天然气制氢及水电解制氢相比,有明显的价格和成本
优势,在市场竞争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3)人才、技术储备优势及团队管理优势为项目实施提供保障
公司现有强大的技术团队及现代化的管理水平,为项目的建设和稳定运行提
供了有力保障。公司经营团队在焦炭、钢铁行业具有丰富的市场、生产、管理、
技术经验,对行业发展认识深刻,能够基于公司业务模式的实际情况,结合行业
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制定符合公司实际的发展战略。
针对本项目,公司将持续加强对现有技术人才的培养和激励,并加大力度吸
引外部高水平人才加入,从而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实的人力资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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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市场储备情况
根据《氢能行业报告分析:2023 国内氢能行业市场投资与前景预测》,到
产业产值将突破 10000 亿元;加氢站数量达到 1000 座,燃料电池车辆保有量达
到 200 万辆,高压氢气长输管道建设里程达到 3000km,氢能产业基础设施技术
标准体系完善程度迫近发达国家水平,氢能与燃料电池检验检测技术发展及服务
平台建设形成对氢能产业发展的有效支撑。
未来中国氢能需求量将持续增长,到 2060 年预期年需求超 1.3 亿吨。从下
游应用看,中国加氢站数量超过 10000 座,燃料电池车 500 万辆,燃料电池系统
产业产值将突破 12000 亿元,未来中国氢能产业将逐渐完善。
公司营销团队跟随公司发展多年,具备丰富的市场开拓经验和积极的开拓进
取精神,强大的营销团队为公司业务开拓提供了有力保障。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均具有良
好基础。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人员、技术、市场等
方面的储备,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本项目中,公司拟投资的金额为 64,529.00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
金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①一期工程投资分析
本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 35,409.4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34,087.11 万元,
流动资金 1,322.29 万元。建设投资包括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建筑工程费、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投资内容及具体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为资本性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估算值 占总投资额
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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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是否为资本性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估算值 占总投资额
支出
总投资 35,409.40 100% -
②二期工程投资分析
本项目二期工程总投资 29,119.6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28,045.52 万元,
流动资金 1,074.08 万元。建设投资包括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建筑工程费、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投资内容及具体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为资本性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估算值 占总投资
支出
总投资 29,119.60 100% -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本公司,实施地点为介休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循环经济园
区内,不涉及新增用地。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本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已经取得介休经济技术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下发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
境厅下发的《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00m?/h 焦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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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气制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晋环审批函【2023】265 号),项目已
办理完毕节能审查手续。
安排
(1)项目的实施准备和进展情况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投入本次募投项目,募集
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
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
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备案、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均已完成,实施地点为
介休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循环经济园区内,不涉及新增用地,项目用地的产权证
书号为:晋(2017)介休市不动产权第 0000039 号。
(2)预计实施时间及整体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周期分为建设前期工作、设计工作以及建设期等阶段,一期工程
建设周期为 2 年;二期工程根据焦化改造进度进行建设,建设周期为 2 年。
(1)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
①设计范围
本部分从项目的角度出发,依据国家现行的财税制度,在市场预测、价格分
析的基础上,系统分析、计算项目范围内的财务收益和费用,分析项目的投入可
能产生的财务效果,以及盈利能力,评价项目在财务上的可行性。
②设计依据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与建设部颁布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
的有关内容及国家现行的财税制度,对本工程财务状况进行计算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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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项目计算期
本项目建设周期分为建设前期工作、设计工作以及建设期等阶段,一期工程
建设周期为 2 年;二期工程根据焦化改造进度进行建设,建设周期为 2 年。
④项目总投资
项目拟投资总金额为 64,529.00 万元。本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合计 35,409.40
万元。本项目二期工程总投资由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全部流动资金组成,总
投资合计 29,119.60 万元。
(2)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主要计算过程
①销售收入
A.综合各方面影响、未来发展趋势、本项目的产品的特殊性,本项目产品定
价见下表: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指标 售价(含税价)
B.收入预测
本项目建设周期分为建设前期工作、设计工作以及建设期等阶段。
其中一期工程建设周期为 2 年,运营期 15 年,投产第一年达到设计产能的
Nm3/年,年均(运营期 15 年)生产燃料氢 1.3462 亿 Nm3/年,年均营业收入
二期工程建设周期为 2 年,运营期 15 年,投产第一年达到设计产能的 80%,
第二年及以后 100%满负荷运行,满负荷运行时可生产燃料氢 1.3644 亿 Nm?/年,
年均(运营期 15 年)生产燃料氢 1.3462 亿 Nm?/年,年均营业收入 24,904.85 万
元。
②相关税费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本次募投项目按照国家及当地政府规定的税率进行测算。
③总成本费用
一期工程年均总成本费用 16,267.39 万元。
二期工程年均总成本费用 14,554.23 万元。
④利润
一期工程年均利润总额 6,952.03 万元,年均净利润 5,214.03 万元。
二期工程年均利润总额 8,662.73 万元,年均净利润 6,497.05 万元。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山西宏安焦
化科技有限公司 150t/h 干熄焦及配套余热综合利用项目”和“山西安泰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30000m?/h 焦炉煤气制氢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战
略发展方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公司
产品结构将得到进一步优化,产品竞争力将进一步增强,有利于提升公司业务质
量,巩固和提高公司行业地位,增强市场影响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
的基础。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将充实公司的股权资本,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扩充公司总资产、净
资产规模,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提高公司偿债能力,对公司财务状况带来积极
影响,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由于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需要一段时间实现,使得短期内可
能会导致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从长远来看,
公司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将得到提升,从而带动主营业务收入与净利润提升,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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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的竞争优势及整体实力将得到不断增强,对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具有
重要的战略意义。
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
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2009 年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满五个会计年度,故公司本次发行无需编制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鉴证报告。
五、可行性分析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国家相关的
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
经济效应。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得以顺利实施,将进一步提升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运营和业绩增长奠定坚实的基础。因此,
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合理、可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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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山西宏安焦化科
技有限公司 150t/h 干熄焦及配套余热综合利用项目、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有利于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业务及资产不存在整合计划,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发生
变化。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李安民直接持有发行人 31.57%的股份,为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如考虑本次发行按发行数量上限全部发行完成且公司控股股东李安民不参
与本次发行情况下,则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的股
权比例将下降至 24.28%,但仍处于控股地位,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说明
公司尚未确定具体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
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
况。具体内容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说明
公司尚未确定具体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
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具体内容将在本次发行
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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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的因素
(一)财务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着较大金额的关联采购、关联销售等经常
性关联交易,其中关联采购的金额分别为 423,126.64 万元、649,703.85 万元、
了必要的批准程序,交易价格公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但是,若公司未来不能保持内
部控制有效性、公司治理规范性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可能将对公司生产经
营造成不利影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297,610.97 万元,其中,
公司为关联方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95,310.97 万元,为全
资子公司宏安焦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300 万元,担保余额较大。如果未来被担
保人受经济周期影响或因经营环境发生变化而出现经营困难,公司的对外担保可
能转化为实际负债,进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公司所处行业的综合毛利与国家政策调整、市场竞争程度、全球能源价格稳
定等情况高度相关。
公司焦炭业务的主要原材料为煤炭,均需通过外部采购实现。
焦炭销售价格仅分别同比上升 55.55%和 14.31%,低于原料成本的增幅。若煤价
未来大幅上涨,可能将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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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亦受公司拓展新业务、产品结构、原材料价格、
员工薪酬水平、产能利用率、下游需求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若前述因素发生不利
变动,公司存在毛利率下降,进而影响盈利能力的风险。
公司 2022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9,708.36 万元,与上
年同期相比出现亏损,主要是受钢铁和焦化行业市场波动及宏观环境影响。截至
本次发行完成后,预计公司未来一定期间内仍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短期内无法
进行现金分红。
(二)法律风险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安民先生将其持有的
公司股份 317,807,1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57%,全部质押给民生银行,控股
股东本次质押系为其实际控制的公司新泰钢铁在该行申请的融资贷款继续提供
担保,新泰钢铁尚未清偿的该行贷款本金余额为 161,655 万元,该等债务的担
保方式除李安民以其持有的安泰集团股份提供质押、新泰钢铁控股股东以其持
有的新泰钢铁股权提供质押、安泰集团提供保证担保外,还存在新泰钢铁的机
器设备、土地房产抵押及其他相关方提供的担保等多项担保措施,该等担保措
施项下的抵质押物价值约 211,530.39 万元,能够覆盖上述新泰钢铁贷款本金余
额。
虽李安民与民生银行签署的《最高额担保合同》中未设置警戒线和平仓线
的有关条款,股价波动对股份质押情况无重大影响,质押股份被强制平仓的风
险较低。但若未来因发生宏观经济环境重大不利变化、行业和市场重大波动等情
况导致债务人无法偿还相关债务时,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内的各担保方
可能需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如果相关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对质押股份采取相应
措施,并且被采取措施的质押股份超过一定比例,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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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为:鉴于目前安泰集团与新泰钢铁之间存在持续的关联交易,为了最大程度
保护安泰集团及其股东的利益,尽量减少关联交易的发生,安泰集团及新泰钢铁
就关联交易的解决作出如下承诺:在 2024 年底之前并力争用更短的时间,通过
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和业务重组整合等方式解决关联交易。
目前,安泰集团及新泰钢铁正在积极推进解决相关事项,但相关方案的论证、
实施需要一定时间,或者可能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等客观原因,使得在
(三)市场风险
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为焦炭和 H 型钢业务,行业发展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
速度和结构调整有较大相关性,宏观政策导向的变化和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一些不
确定因素会对行业的需求产生一定的影响。如宏观经济出现萎缩,或者客户所在
行业的上下游产业链需求出现下滑,则可能影响该等客户对发行人产品的需求量,
发行人经营业绩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此外,不同地区的客户对焦炭技术指标有
不同要求,产品价格将可能根据销售区域出现区域价格差异,在价格走势上可能
会存在较大波动。
公司生产焦炭的主要原材料为精煤,精煤是由原煤洗选而成;公司生产 H
型钢的主要原材料为钢坯。精煤和钢坯均属于大宗商品,其价格受宏观经济及行
业周期影响。若未来国内精煤、钢坯供应价格及供应量发生较大波动时,将对发
行人生产成本造成直接影响。
(四)政策风险
虽然公司目前已建立了一整套环境保护制度,并先后投入大量资金建成了污
水处理装置、除尘装置、硫回收装置、微量化学元素回收装置等,有效控制了生
产过程中的各种有害污染,提高了资源、能源的综合利用程度。但随着国家对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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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保护重视程度以及节能减排要求的不断增强,环境保护政策及环境保护标准日
趋严格,公司未来为执行环境保护的新政策和新标准将承担更多的成本和资本性
支出。
二、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或实施效果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
因素
(一)募投项目实施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当前的产业政策、市场环境和技术水平
等因素做出的。虽然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做了充分的分析和论证,具
备较好的技术和行业基础,但由于政策和市场本身具有不确定因素,在项目实
施过程中,工程进度、项目质量、产能消化、产业政策等方面若出现不利变化,
将可能导致项目周期延长或者项目实施效果低于预期,进而对公司经营发展产
生不利影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充分论证,并对投资项目的实施进行了较为
合理的规划,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然会存在各种不确定和不可预期因素,若未
来市场需求或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动、行业竞争环境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则可能
使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按计划顺利实施或未达到预期收益。
此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公司业务规模的迅速扩张将对公
司的经营管理、项目组织、人力资源建设、资金筹措及运作等能力提出更高的要
求,若公司的管理能力不能满足公司业务规模快速扩张的需要,如采购、生产不
能有序进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出现隐患等,公司的经营将受到不利影响。
(三)固定资产折旧增加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中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数额较大。募集资金项目
完成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固定资产折旧额也将随之增加。如果募
集资金项目在投产后没有及时产生预期效益,可能会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
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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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投项目新产品无法消化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30000m?/h 焦炉煤气制氢项目”为公司现
有产品的拓展与延伸。虽然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已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和
可行性论证,但新产品的消化需要依托于公司产品未来的竞争力、公司的销售拓
展能力以及氢能源行业的发展情况、下游应用行业的需求发展情况等,具有一定
不确定性。尽管公司已针对新产品的消化制定一系列的措施,但如果未来市场需
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使公司面临新产品不能完全消化的风险,进而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收益实现。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由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
将会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的产生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产生效益之前,公司的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因此,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导致公司即期回报在短期内有所摊薄。
(六)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均有所增长。随着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的陆续投入,将显著提升公司营运资金,扩大业务规模,对公司未来经营业
绩产生积极影响。但募集资金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因此本次发行
完成后预计短期内公司当年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可能
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将导致公司短期内即期回报会出现一定程度摊薄的风险。
三、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失败或募集资金不足的因素
(一)审批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方可实施。该等事项能否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注册批复,以及最
终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注册批复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二)发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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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为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且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因此,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存在募集资金不足甚至发行失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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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一、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杨锦龙 王风斌 郭全虎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黄敬花 贾增峰 孙水泉
______________
邓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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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监事签字: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赵军 赵凌俊 李炽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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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签字(兼任董事的除外):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段晓东 范云强 王俊峰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张安泰 郑安民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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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字:___________
李安民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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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字): ___________
裴 冲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程继光 曹君锋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
李福春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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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
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人总经理(签字):___________
何俊岩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保荐人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
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人董事长(签字):___________
李福春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
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
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
江志君
负责人:______________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
顾功耘 梁 玥
年 月 日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
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
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
杨志国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字):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刘志红 秦川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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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一)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风险采取的措施
为降低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
被摊薄的风险,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并
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如下:
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规定,并结合《公
司章程》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
的专户存储、使用和监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积极
配合保荐机构和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
合法的使用。
公司已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
募投项目符合产业发展趋势和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
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持续
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都将得到进一步增强。
公司已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有完善的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和管理层的独立运行机制,设置了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能充分独立运行
的、高效精干的组织职能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
明确、相互制约。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合理、运行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和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衡、运作良好,形成了一套合理、完整、有效
的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框架。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不断完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
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
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本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为本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明确了公司利润
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该等利润分配制度符合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
【2022】3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
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
年-2025 年)》。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分红政策,强化投资回报
理念,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对
股东的回报。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
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
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4)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
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
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
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
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
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为保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2)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3)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
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
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
补充承诺;
(4)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
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