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 2023-069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的交
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11月6
日9:15-15:00。
公司会议室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具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90,051,947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54.8168%。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的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62,452,658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49.600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27,599,289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5.216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公告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289,912,8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520%; 反对 139,100股 , 占出 席会 议 所有 股东 所 持股 份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460,1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60%;反对13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0.504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0%。
票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了本
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27,474,0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474,0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64%;反对12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0.45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27,460,1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460,1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60%;反对13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0.504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27,474,0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474,0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64%;反对12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0.45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27,460,1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460,1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60%;反对13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0.504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27,474,0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474,0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64%;反对12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0.45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27,460,1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460,1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60%;反对13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0.504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27,474,0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474,0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64%;反对12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0.45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27,460,1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460,1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60%;反对13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0.504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27,474,0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474,0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64%;反对12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0.45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27,460,1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460,1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60%;反对13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0.504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0%。
订稿)>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了本
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27,474,0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474,0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64%;反对12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0.45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0%。
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了本
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27,460,1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460,1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60%;反对13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0.504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0%。
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了本
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27,474,0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474,0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64%;反对12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0.45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0%。
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了本
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27,460,1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460,1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60%;反对13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0.504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0%。
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了本
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27,474,0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474,0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64%;反对12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0.45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0%。
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了本
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27,460,1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460,1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60%;反对13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0.504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0%。
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了本
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27,474,0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474,0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64%;反对12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0.45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0%。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了本
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27,460,1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460,1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60%;反对13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0.504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罗剑烨、李瑞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
席本次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