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股份: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1-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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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741       证券简称:华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3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615,880,000 股为基数,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2.00 元 ( 含 税 ) ,共 计 派发 现金红利
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15,88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
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1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11月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11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11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上海君和立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共青城田鑫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11 月 3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11
月 1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叶城路 1299 号
  咨询联系人:侯晓勤、文梦影、刘佳欣
  咨询邮箱:ir@hbflavor.com
  咨询电话:021-67083333
  传真号码:021-67083202
  特此公告。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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