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972 股票简称:万辰集团 公告编号:2023-153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A 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或“万辰集团”)
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
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相关内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
容如下:
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别设置不同的授予价格,在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按照对应
的价格购买公司股票,其中,首次授予第一类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每股 8.78 元;首次授予第二类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 6.27 元。
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和骨干员工,不
含万辰生物独立董事、监事。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75.00 万股,约占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15,350.00 万股的 3.75%。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 46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15,350.00 万股的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20.00%。
获授的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授出权益数量 公告日股本总
股) 的比例 额比例
第一类激励对象
王健坤 董事长 120.00 20.87% 0.78%
王丽卿 董事、总经理 60.00 10.43% 0.39%
林该春 董事 40.00 6.96% 0.26%
王泽宁 董事、副总经理 40.00 6.96% 0.26%
小计 260.00 45.22% 1.69%
第二类激励对象
李博 董事、副总经理 10.00 1.74% 0.07%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蔡冬娜 10.00 1.74% 0.07%
书、财务总监
柯建平 副总经理 2.50 0.43% 0.02%
核心业务人员和骨干员工(45 人) 177.50 30.87% 1.16%
预留 115.00 20.00% 0.75%
合计 575.00 100.00% 3.75%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
所致。
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
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
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 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0%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0%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
第三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0%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50%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5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归属或递延至下期
归属,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归属事宜。
(3)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所获授公司股票的禁售规定,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
行,具体内容如下:
①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
②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
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
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③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
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
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2 年-2024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第一个归属期
不低于 10%。
首次授予的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第二个归属期
限制性股票 不低于 25%。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第三个归属期
不低于 35%。
第一个归属期 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达到 35.00 亿元
预留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归属期 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达到 40.00 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
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能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
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
考核等级 A B C
考核结果(S) S>90 90≥S≥60 60>S
归属比例 100% S%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结果达到“A”
或“B”,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归属对应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对应考核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 ×归属比
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C”时,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能归属。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
效。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以及《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
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或不良反应,无反馈记录。2022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
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议案。
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符
合相关规定,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
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以上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对首次授予日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象名单。
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相关内
容的议案》,公司对《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预留授予部分的相关内
容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
上披露的《关于修订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相关内容的公告》。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确定以
股票,授予价格为 6.27 元/股。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日公司股份总额的 2.69%,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0%,均为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
占本激励计划授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日公司
姓名 职务 出权益数量的比
数量(万股) 股本总额比例
例
第一类激励对象
王健坤 董事长 120.00 23.22% 0.78%
王丽卿 董事、总经理 60.00 11.61% 0.39%
林该春 董事 40.00 7.74% 0.26%
王泽宁 董事、副总经理 40.00 7.74% 0.26%
小计 260.00 50.30% 1.69%
第二类激励对象
李博 董事、副总经理 10.00 1.93% 0.07%
副总经理、董事会
蔡冬娜 10.00 1.93% 0.07%
秘书、财务总监
柯建平 副总经理 2.50 0.48% 0.02%
核心业务人员和骨干员工
(43 人)
预留 103.375 20.00% 0.67%
合计 516.875 100.00% 3.37%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
所致。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0%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0%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
第三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归属或递延至下期
归属,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作废失效。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司拟授予其的全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
授予其的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取消拟向上述激励对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共 46.50 万股。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
权益数量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
了调整。
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52 名调整为 50 名,授予的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575.00 万股调整为 516.875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总数由 460.00 万股调整为 413.50 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 115.00 万股调
整为 103.375 万股(因首次授予股数调减导致预留部分占本次激励计划的总比例
大于 20%,故同步调整预留部分股数)。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7 名激励对象因本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完全归属,
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0.2368 万股由公司作废。公
司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人数由 50 人调整为 47 人,本次实际可归
属限制性股票 119.4132 万股。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归属的相关事项与公司已披露的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
事项无差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和本激
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
合条件的 47 名激励对象办理 119.4132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公
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0%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10 月 21 日,因此公司本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于 2023 年 10 月 21 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
为 2023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9 日。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
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序号 归属条件 成就情况
(一)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属条件。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不适当人选;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足归属条件。
理人员的情形;
(三)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50 名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个人原因离职,本次可归属的
职期限要求。
(四)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
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
第一个
司 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的《2022 年度审计报告》 (众
归属期
首 次 于 10%。 环审字(2023)0800019 号):
公 司 2022 年 营 业 收 入 为
授 予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
第二个 54,926.50 万元,较 2021 年增
的 限 司 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归属期 长 26.35%,满足归属期归属
制 性 于 25%。 条件。
股票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
第三个
司 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归属期
于 35%。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五)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
“B”、“C”三个等级。
原因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
考核等级 A B C 资格,17 名激励对象因本期
考核结果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
S>90 90≥S≥60 60>S
(S) 完全归属,上述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归属比例 100% S% 0% 共计 10.2368 万股由公司作
废。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
个人考核结果达到“A”或“B”,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 2、其余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30
计划规定比例归属对应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对应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上一年
考核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 度考核等级都为 A,个人层面
划归属的数量×归属比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 归属比例为 100%。
考核结果为“C”时,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能归属。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中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
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
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47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
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 为归属
日。
(四)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关于作废
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48)。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2 年 10 月 21 日
(二)归属数量:119.4132 万股
(三)归属人数:47 人
(四)授予价格:第一类激励对象 8.78 元/股;第二类激励对象 6.27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
票
(六)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对象及数量情况:
本次可归属数
本次归属前已获
本次可归属限制性 量占已获授限
姓名 职务 授限制性股票数
股票数量(万股) 制性股票数量
量(万股)
的比例
第一类激励对象
王健坤 董事长 120.00 36.00 30%
王丽卿 董事、总经理 60.00 18.00 30%
林该春 董事 40.00 12.00 30%
王泽宁 董事、副总经理 40.00 12.00 30%
小计 260.00 78.00 30%
第二类激励对象
李博 董事、副总经理 10.00 3.00 30%
副总经理、董事
蔡冬娜 会秘书、财务总 10.00 3.00 30%
监
核心业务人员和骨干员工(41
人)
合计 405.5000 119.4132 29.45%
注:上表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扣减离职激励对象作废限制性股票后的数量。鉴于柯建
平换届时已卸任高管职务,其数量已合并在核心业务人员和骨干员工中。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及限售安排
(一)本次归属股份上市流通日:2023 年 11 月 8 日
(二)本次归属股份上市流通数量:119.4132 万股
(三)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另外设置禁售期
(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
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
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众环验
字(2023)0800008 号。截至 2023 年 10 月 24 日止,贵公司收到 47 名股权激
励对象已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 9,445,007.64 元(大写人民币玖佰肆
拾肆万伍仟零柒元陆角肆分)。其中:计入股本 1,194,132.00 元,计入资本公
积 8,250,875.64 元。
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53,500,000.00元,股本人民币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归属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
六、本次行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行权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类别 数量 占比 数量 数量 比例
注:上表中本次变动前“总股本”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 2 0 23
年 10 月 23 日的股本结构表的股份数量。本次归属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化。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二)每股收益调整情况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
币 A 股普通股股票,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 1,194,132.00 股,归属完成后总股本
将由 153,500,000.00 股增加至 154,694,132.00 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
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
大影响。
八、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已就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取得必要
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
司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
定。
九、备查文件
名单的核查意见;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 限制性
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3)0800008 号)。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