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华新材: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1-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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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材料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目       录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议事规则:
  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出席本次大会的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遵循本次大会议事规则,共同维护大会秩序,依法
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四、参加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
公司股东。
至 11:00,下午 13:00 至 17:00,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另需
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电话委托不予受理。
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详见股东
大会网络投票注意事项附件说明(附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
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及时统计表决结果。现场表决投票时,在股东代表和监事代表的监督下进行现场
表决票统计。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
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
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
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
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
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
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附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
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
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
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
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
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
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
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        ……        …         …          …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时间:2023 年 11 月 13 日 下午 14:30
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梅北路113号浙江嘉华特种尼龙有限
公司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施清岛先生
一、主持人介绍到会股东及来宾情况。
二、董事会秘书宣布到会股东代表资格情况。
三、主持人主持选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工作。
四、审议相关议案:
   议案一: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五、股东讨论审议议案,并填写表决票,进行投票表决。
六、股东大会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监票
   人当场公布现场表决结果。
七、主持人根据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宣布议案是否通过。随后由董事会
   秘书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八、与会相关人员在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上签名
九、见证律师宣读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
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施清岛先生、沈卫锋先生、吴谨造先生、
吴谨卫先生、沈俊超先生、施梓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
  经公司董事会核查,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
解除等情况。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3 次以上通报批评,
也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
代表审议。
  附件一: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一: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施清岛先生,1965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
师。曾任台华特种纺织(嘉兴)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吴江
福华织造有限公司董事长、台华新材(江苏)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嘉华特种尼
龙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江苏欧索软件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浙江嘉华再生材料有限
公司副董事长,台华实业(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嘉兴市创友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嘉兴市全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嘉兴嘉润丰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全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施清岛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截至本公告日,其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 150,259,011 股。与董事施梓钜先生为父子关系。不
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沈卫锋先生,1968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台华
特种纺织(嘉兴)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台华新材(江
苏)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嘉兴市华昌纺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嘉华再
生(江苏)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嘉华特种尼龙(江苏)有限公司董事长,台
华高新染整(嘉兴)有限公司董事长,嘉兴华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
江嘉华特种尼龙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嘉华再生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嘉兴华南置业
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台华实业(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沈卫锋先生持有嘉兴华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嘉兴华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 128,230,200 股。与公司董事沈俊超为
父子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吴谨造先生,1971 年 3 月出生,中国澳门籍。曾任台华特种纺织(嘉兴)
有限公司副总助理。现任公司董事、公司副总助理、浙江嘉华再生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台华织造(江苏)有限公司董事长、台华染整(江苏)有限公
司董事长,台华新材(江苏)有限公司董事,台华实业(上海)有限公司监事、
浙江台华安全防护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吴谨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吴谨造先生与公司董事吴谨卫
先生为兄弟关系,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施秀幼之子。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吴谨卫先生,1975 年 4 月出生,中国香港籍。曾任吴江福华织造有限公司
总监、成品部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吴江福华织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陞嘉
有限公司董事,台华新材(江苏)有限公司董事,苏州润裕纺织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浙江嘉华特种尼龙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吴谨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吴谨卫先生为公司董事吴谨造
之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施秀幼之子。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情形。
  沈俊超先生,1991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
学历。曾任公司染整事业部销售经理、市场部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办事
处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公司华昌事业部副总经理,公司化纤事业群化纤运营
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嘉兴华南置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台华
安全防护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台华新材(江苏)有限公司董事、嘉华特种尼
龙(江苏)有限公司董事,嘉兴义诚置业有限公司监事、浙江英瑞特再生材料科
技有限公司监事,嘉兴锦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嘉
兴锦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嘉兴蒲如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嘉兴布纶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日,沈俊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沈俊超为公司董事沈卫锋先生
之子。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施梓钜先生,2000年1月出生,中国香港籍。曾就读于林肯大学(英国)、
现就读于苏州大学。现任吴江福华织造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施梓钜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施清岛先生之子。截至目前,施梓钜先生
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议案二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
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王瑞先生、蔡再生先生、周夏飞女士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候选人简历
详见附件二。
  经公司董事会核查,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等情况。最
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3 次以上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上
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本次提名的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
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具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有关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
代表审议。
  附件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二: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瑞先生,1960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博士。曾任天津纺织工学院讲师、天津工业大学纺织学院副教授、教授、院长、
党委书记,现任天津工业大学纺织学院教授(2022.11 已退休),公司独立董事,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蔡再生先生,1965 年 5 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曾任复旦大学博士后,
美国北卡罗来纳州立大学博士后、高级研究员助理,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戴维斯
分校博士后、高级研究员助理。现任东华大学纺织化学与染整学科教授、博士生
导师,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远信工业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蔡再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周夏飞女士,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师。1990
年起在浙江大学任教至今,现为浙江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浙江省会计学会理事。现任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周夏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议案三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拟提名吴
建明先生、施能阔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待公司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表决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
五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三。
  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
形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等情况。未受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监事的其他
情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
代表审议。
  附件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三: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吴建明先生,1965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曾任杭州蓝孔雀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锦纶厂厂长、高级工程师,浙江锦盛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蓝孔雀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嘉华特种尼
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浙江嘉华特种尼龙有限公司生产事业部总经理,嘉华
再生尼龙(江苏)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嘉华特种尼龙(江苏)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吴建明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40,000 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施能阔先生,1981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无境外居留权。2000
年 7 月入职吴江福华织造有限公司,现任吴江福华织造有限公司董事长特别助理、
吴江福华织造有限公司监事,嘉兴市全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嘉
兴市创友投管理有限公司监事,苏州润裕纺织有限公司监事,苏州福华安生防护
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施能阔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40,000 股,持有嘉兴市全知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8.96%股权,嘉兴市全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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