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页次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3–9
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70028183_H01号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
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了鉴证。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编制上述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是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
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独立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
以对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
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抽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
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在
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编
制,如实反映了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
本报告仅供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70028183_H01号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剑光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洁璇
中国 北京 2023 年 11 月 4 日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资金募集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43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42,0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人民币55.67元/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2,338,140,000.00 元 , 扣 除 承 销 费 和 保 荐 费 人 民 币
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85,007,740.81元。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限 公 司 于 2022 年 7 月 29日 已 将 扣 除 剩 余 未 支 付 承 销 费 ( 不 含 增 值 税 ) 人 民 币
金专户。
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合计为人民币2,338,140,000.00元,扣减保荐及
承销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25,966,018.87元,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人 民币27,166,240.32元(其中:审计及验资费人民币10,072,500.00元,律师费人民
币 9,996,817.63元 , 信 息披露费人民币4,103,773.58元,发行手续费及其他人民币
开发行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出具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350056_H01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资金募集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序
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款类型 初始存放金额 余额
号
深圳市江波龙电 汇丰银行(中国)
子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深圳市江波龙电 中信银行深圳城市 811030101230
子股份有限公司 广场旗舰支行 0637951
深圳市江波龙电 平安银行深圳西丽 150001090325
子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 66
中山市江波龙电 中信银行中山分行 811090101280
子有限公司 营业部 148776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中山市江波龙电 410246000400
子有限公司 20660
广场支行
上海江波龙数字 浦发银行上海自贸 965800788016
技术有限公司 试验区新片区分行 00000775
上海江波龙微电 浦发银行上海自贸 965800788014
子技术有限公司 试验区新片区分行 00000792
合计 2,214,296,622.64 306,671,586.93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系初始存放日尚未支付及待置换的发
行费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2,185,007,740.81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297,167,938.53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2022年及以前: 927,656,073.6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2023年1-9月: 369,511,864.92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 定可使用状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态日期
额 额 额 额
的差额
江波龙中山存储
江波龙中山存储产
业园二期建设项目
项目
企业级及工规级存企业级及工规级
储器研发项目 存储器研发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500,000,000.00 1,786,000,000.00 1,786,000,000.00 1,500,000,000.00 1,786,000,000.00 1,242,323,008.40 543,676,991.60
小容量Flash存
项目
暂未确定用途的
超募资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685,007,740.81 399,007,740.81 399,007,740.81 685,007,740.81 399,007,740.81 54,844,930.13 344,162,810.68
合计 2,185,007,740.81 2,185,007,740.81 2,185,007,740.81 2,185,007,740.81 2,185,007,740.81 1,297,167,938.53 887,839,802.28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续)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公司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同意调整“企业级及工规级存储器研发
项目”的实施地点、延长项目建设期,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项目投资额。考虑“企业
级及工规级存储器研发项目”的研发项目性质对项目实施地点环境、保密性的要求,经
公司管理层审慎评估,公司在原有租赁使用的上海市浦东新区秋山路1775弄27号401
室、402 室、403 室之外,增加公司自有的上海市浦东新区区内镇外 2 街坊 105/295
丘地块作为实施地点;同时,公司增加项目投资额,利用上述自有地块建设不动产作
为 项 目 实施场所,公司自有地块的宗地面积为 9,289.1 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
更为 48 个月。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
于2022年8月24日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项目投资额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项目投资额的事项。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9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
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于2023年7月29日出具了
《关于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
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
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的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6,4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
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于2023年7月
金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除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外,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
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0,731.93
万 元 及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1,323.64万元。上述置换情况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
告》(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61350056_H07号)。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同意该事项,并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募 投 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三年实现效益的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三年实现效益情况如下: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 是否达到预计效
承诺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计产能利用率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益 益
江波龙中山存储产
业园二期建设项目
企业级及工规级存
储器研发项目
小容量Flash存储
芯片设计研发项目
注1:江波龙中山存储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旨在提升公司自主测试能力及丰富研发技术储备,并提供更好的公司核心技术保密外部环境,减
少核心技术外泄的风险。由于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整体经济效益中,因此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注2:企业级及工规级存储器研发项目、小容量Flash存储芯片设计研发项目旨在增强公司的研发能力,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
核算经济效益。
注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旨在补充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缓解公司持续发展面临的资金需求压力,改善公司财务结构,不直接
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
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或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其投资产品
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该事项已于2022年9月9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公司于 2023 年 8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
过 人 民 币 150,000.00 万 元 的 闲 置募 集 资金 ( 不 含超 募 资金 ) 及不 超 过人 民 币
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固
定收益凭证、其他理财产品等。使用额度及使用有效期自 2023 年 9月 9 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意见。详见于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网站披露的《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万元。
八、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金额为68,500.77万元。
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项目投资额的议案》,该
事项已于2022年9月9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的“企业级
及 工规级存储器研发项目”拟在原有租赁使用的上海市浦东新区秋山路1775弄27号
丘地块作为实施地点;同时,公司拟增加项目投资额,利用上述自有地块建设不动产
作 为 项目实施场所,公司自有地块的宗地面积为9,289.1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
为48个月。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该事项已于 2022
年 9 月 9 日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小容量
Flash 存储芯片设计研发项目”,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 36 个月,募集资金投入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2,338,140,000.00
减:发行费用 153,132,259.19
募集资金净额 2,185,007,740.81
加: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支出等净额 32,831,784.65
减:已累计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1,297,167,938.53
减: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614,000,000.00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306,671,586.93
其中:现金管理支出 -
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 306,671,586.93
注: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06,671,586.93 元。
除上述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外,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公司开立的募集
资金专户,将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
的使用进度。
十、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前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
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