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海 海 得 控 制 系 统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关 于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
度的有关规定,作为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就以下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如下:
一、关于公司对子公司进行增资并引入战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意见
本次增资事项,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
经审查,我们认为:
上述事项是基于公司发展需要,交易定价按照市场规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
合理,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因此,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董事会。
独立董事:王力、习俊通、巢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