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6 证券简称:ST 建元 公告编号:临 2023-085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停牌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期间
? 停牌日期为 2023 年 11 月 6 日。
? 撤销起始日为 2023 年 11 月 7 日。
? 撤销后 A 股简称为建元信托,股票代码仍为 600816,股价日涨跌幅限制为 10%。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二、前期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月修订)>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四、对于在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出现 2018
年度至 2020 年度连续亏损但未触及新《上市规则》第 13.3.2 条规定的财务类强制
退市情形的公司,本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在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
后,本所适用新《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决定是否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
示”。
润孰低者均为负值,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信信托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2653 号),
公司存在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该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2020 年 12 月修订)13.9.1“(六)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
市规则》
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
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所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2654 号),公司 2020 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为否定意见。该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13.9.1“(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
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或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规定的其他风险警
示的情形。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了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
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且同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申请撤
(公告编号:临 2021-017)。
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同意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5 月 18 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
险 警 示 , 股 票 简 称 将 由 “*ST 安 信 ” 变 更 为 “ST 安 信 ” , 股 票 代 码 仍 为
“600816”。
称的议案》,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名称由“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变
更为“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由“ST 安信”变更为“ST 建元”。经公
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证券简称自 2023 年 7 月 4 日起由“ST
安信”变更为“ST 建元”,公司证券代码“600816”保持不变。
三、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银保监局)出具的《解除审慎监管强制措施决定书》
(沪银保监解除强制措施〔2022〕
公司已按照既定的经营计划逐步开展信托业务。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291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
行不超过 4,375,310,335 股新股。公司已完成向特定对象上海砥安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发行 4,375,310,335 股新股,并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 90.13 亿
元,公司净资本大幅提升,固有资金业务规模得到增强。
无保留意见的《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信会师报
字[2023]第 ZA12609 号),公司不存在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3]第 ZA12610 号),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
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
《2022 年年度报告》 》
第 9.8.1 条规定逐项排查,公司不触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前述导致公司股票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发表独
立意见,认为导致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公司符合申请
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简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的决定》
(沪证监决〔2023〕223 号),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公司信息披露违规问题等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了《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营业收入方面,2023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源相较往年更为分散;经营利润方面,2023 年 1-9 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3,438.97 万元,已实现扭亏为盈。公司营收及盈利指标逐步好转,
呈良性发展态势,可持续经营能力已明显改善。
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于当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
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
公告》(编号:临 2023-036)。
四、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8.9 条的规定,
公司股票将于 2023 年 11 月 6 日开市起停牌 1 天,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开市起复牌
并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转出风险警示板交易,公
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 5%变更为 10%,公司股票简称由“ST 建元”变更
为“建元信托”。
五、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的经营状况不会因此而发生重大变化,
仍可能面临来自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市场变动等方面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