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威视讯: 天威视讯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1-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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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38      证券简称:天威视讯         公告编号:2023-052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11 月 2 日、2023 年 11 月 3 日连续 2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
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
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公司注意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有投资者询问“公司是否投资
了河马剧场的母公司”及“公司数据中心机房算力”的问题,公司核实了相关情
况,说明如下:
  (1)中广电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电传媒”)系公司的参股公司,
公司持有其 26.17%股份,中广电传媒拥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
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等资质。
  (2)中广电传媒 2023 年初开始与北京点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点众
科技”)合作,陆续在微信小程序、快应用、IOS 等平台推出短剧产品,目前双
方共同合作有 48 个微信小程序、3 个安卓快应用;其中河马剧场 APP 由点众科
技负责应用开发、节目制作、终端运营和流量投放,中广电传媒作为平台方和管
理方,对产品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并对平台收入进行收银分账。
  (3)河马剧场目前内容以点众科技自制原创为主,买量投放由点众科技负
责,短剧合作方目前已聚合了一定的资源,构建了剧本改编、影片拍摄、内容宣
发为一体的产业链条。河马剧场品牌归属于点众科技。
  (4)河马剧场业务收入预估占中广电传媒 2023 年收入约 5%,整体短剧业
务(含河马剧场)收入预估占中广电传媒全年收入约 19%;2023 年短剧业务(含
河马剧场)预计利润不超过 300 万,中广电传媒公司 2023 年整体利润预亏。
  (5)中广电传媒非公司财务合并报表企业,河马剧场的经营状况不会对公
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的财务情况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公司目前尚未在建成的数据中心部署算力服务业务,公司建设的数据中心主
要开展数据存储、CDN、视频等基础业务。未来,公司将结合自身经营状况和行
业发展状况来评估包括算力服务在内的增值业务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经济效益,
再研究是否推出相应的数据中心增值服务业务。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目前没有
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
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
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披露了《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月 26 日披露了《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 2023-044),具体详见《中国
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下同)。其中,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对 2023 年上半年度经营情况、未来
经营的风险和应对措施进行了详细描述,敬请广大投资者予以关注。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以上报告不存在需要修正的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
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
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核查记录。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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