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3-116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
议由董事长李变芬女士召集,并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
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 15:2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
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变芬女士主持,公司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三次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经核查后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将预留授予日确定为 2023 年 11 月 3
日,以人民币 1.41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5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776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1 月 4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二、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