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银行: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1-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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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3-050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不会对本行的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森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楚金甫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河南省郑州
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本案的基本情况详见本行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本案作出(2023)豫 01 民初 1176 号民
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支行借款本金 555,000,000.00 元、利息、罚息、复利及律师代理费等;
行金水东路支行的判决确定的第 1 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河南森源集团
有限公司、楚金甫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河南森源重工有限公司追偿;
东路支行借款本金 355,000,000.00 元、利息、罚息、复利及律师代理费等承担连
带保证责任;被告森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河南森源重
工有限公司追偿。
  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河南森源重工有限公司、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森源汽
车股份有限公司、楚金甫负担。
  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之内,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
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高
级人民法院。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已披露的诉讼事项外,本行(包括控股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本行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本行已对该笔贷款计提了相应贷款损失准备,不会对本行的
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本行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豫 01 民初 1176 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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