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山东天鹅棉
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在认真审阅、核实了有关资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规定;信永中和在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
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意见
规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的议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王新亭先生、名金广先生、辛权民女士、翟艳婷女士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黄峰先生、侯加林先生、王磊先
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是结合公司目前的执行水平及上市公司整体平均水
平而制定的,符合公司的长期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董事会对公
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制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黄峰 侯加林 韩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