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科材料: 鑫科材料九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1-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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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 2023-068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九届十
二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在芜湖总部会议室
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微信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
到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宋志刚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经充分讨论后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7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要求,提高公司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7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三、审议通过《鑫科材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公司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
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对《鑫科材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鑫科材料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3-072)。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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