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照明: 阳光照明关于总经理变更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1-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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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 2023-036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经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
到公司总经理陈卫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卫先生因公司人事架构调整,辞
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任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
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在今后的公司管理中,陈卫先生将更加专注于推动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制定公司战略规划、经营方针和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并
对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负责。对于陈卫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的辛勤工
作和积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以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经理变
更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吴国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
吴国明先生持有本公司 5,532,357 股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
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吴国明先生自 1991 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供职已经长达
公司相应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以
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和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
除的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相关规定的任职要求。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个人简历:
  吴国明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程师。自 1991
年加入公司,曾任上虞灯具厂生产技术办公室主任、公司技术负责人。历任公司
灯具事业部、亚太营销管理中心、公司制造管理中心总经理;中韩合资浙江阳光
碧陆斯有限公司、浙江阳光照明灯具公司、浙江智易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上虞市第五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等荣誉称号。曾担任
浙江省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浙江省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
会电光源分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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