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23-056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工国际”或“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中工国际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工环
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环境科技”)中标兰州定远污水处
理厂及污水管网项目特许经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公告,
具体情况详见《项目中标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一、合同签署概况
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局签署了兰州定远污水处理厂及污水
管网项目特许经营项目合同。
兰州定远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项目特许经营项目总投资为
该合同的签署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
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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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交易对方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局,
该局是兰州市高新区直属事业单位。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授权经济发展和科技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特许经营者
的采购,代表政府签订《特许经营项目合同》、履行约定的权利义务。
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
关系,上一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
力。
三、特许经营项目基本情况
兰州定远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项目特许经营项目按照 TOT
(转
让-运营-移交)模式运作,项目范围为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处理规模
网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合作期限 30 年。
四、合同的主要条款
甲方: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局
乙方:中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项目合作范围
自生效日起,由乙方按照特许经营合同约定负责该项目合作范围
内的项目设施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工作,并享有获取污
水处理服务费及相关收入的权利。
(2)项目经营权
—2—
甲方已经兰州高新区管委会授权,通过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将本
项目特许经营权授予乙方。在本项目合作期限及合作范围内,授予乙
方对项目设施、合作区域的经营权系独家的、排他的权利。
(3)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 30 年,自运营开始日至项目合作期限届满。
本项目总投资为 10,705.91 万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 3,211.77
万元,其中:中工环境科技的持股比例为 95%(即 3,051.18 万元),
政府出资代表兰州高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 5%
(即 160.59 万)。
乙方负责本项目设施的运营维护,提供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及要求
的公共服务,包括污水处理、产物销售、废弃物外运和设施设备维护
等工作。乙方收入为污水处理服务费获得的收入,服务费单价为 3.39
元/吨。甲方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本项目合作期限届满时,乙方应向甲方无偿移交所有项目设施及
相关权利。甲方有权依照届时适用法律规定选择社会资本,如乙方在
上述合作期限内履约记录良好,则在同等条件下可享有优先权。
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且不
—3—
存在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免责事由的,均构成违约。任何一方发生违
约行为而使守约方遭受任何损害、损失、增加支出或承担额外责任的,
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但前述赔偿不应超过违约方在
签订本合同时预见或应当预见的损害、损失、支出或责任。
五、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兰州定远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项目特许经营项目运营期限较
长,该项目的顺利执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较小,待项目
投入运营后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该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
易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本项目是公司在西北重要城市之一兰州的
首个运营项目业绩,有利于公司持续扩大在西北地区的影响力,提高
环境工程投资与运营业务规模。该合同的履行有利于增强公司在综合
园区污水处理领域的技术能力与管理水平,促进工程投资与运营板块
高质量发展。
六、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后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抗力等发生变化而影响合同执行和项目收益的风险。
七、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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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合同。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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