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特威: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3-11-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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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6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议案四: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议案五: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
  议案七: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
一、会议须知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思特威(上海)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
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
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
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
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
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
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
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
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请现场出席的股东按要求逐项
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签
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
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
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
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
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 2023 年 10 月
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1)。
二、会议议程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1 月 10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 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四) 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选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五) 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案;
         案;
         议案;
     的议案;
     案:
          案;
          案;
          案;
          案;
     :
     的议案;
          的议案;
          议案。
(六) 针对大会审议议案,股东发言和提问
(七) 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 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 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 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十一) 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三、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
和留住公司(含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充
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
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
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3 年 9 月 23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www.sse.com.cn)的《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和《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为特别
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日
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保证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
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
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思特威(上海)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9 月 2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大会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日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或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
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
直接调减或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
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
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
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办
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本次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
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
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
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
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
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
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
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
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
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日
议案四: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公司发展需要,公司现拟将注册地址变更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 707
弄 1 号 2 层 245 室”,且因发起人股东安吉疆越信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的名称变更为“上海疆越信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相应修
订《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8 月 2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大会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日
议案五: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按
照相关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徐辰、高秉强、路峰、初家祥、周崇
远、马伟剑,其简历见附件。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3 年 8 月 26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累积投票的方式
予以审议。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徐辰简历》
   附件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高秉强简历》
   附件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路峰简历》
   附件四:《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初家祥简历》
   附件五:《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周崇远简历》
   附件六:《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马伟剑简历》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日
议案六: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
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许军、施海娜、高富平,其简历见附件。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3 年 8 月 26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累积投票的方式
予以审议。
   附件七:《独立董事候选人——许军简历》
   附件八:《独立董事候选人——施海娜简历》
   附件九:《独立董事候选人——高富平简历》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日
议案七: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
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决
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第二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胡文阁、周静,其简历见附件。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3 年 8 月 26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累积投票的方式予以审议。
   附件十:《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胡文阁简历》
   附件十一:《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周静简历》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日
四、议案附件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徐辰简历
   徐辰先生,1976 年出生,美国国籍,无其他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清
华大学电子工程系,香港科技大学博士学历。徐辰于 2004 年 10 月至 2006 年 6 月,
担任 Micron Technology, Inc.公司研发工程师;2006 年 7 月至 2009 年 9 月,担任
Aptina, Inc.公司研发工程师;2009 年 9 月至 2011 年 9 月,担任 Omni Vision
Technologies, Inc.公司资深研发设计工程师;2011 年 10 月至 2017 年 4 月,担任江
苏芯加总经理。2017 年 4 月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徐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4,828,443 股。徐
辰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莫要武先生为其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高秉强简历
   高秉强先生于 1951 年出生,中国香港籍,无其他境外永久居留权,电子工程
和计算机科学专业,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博士学历。高秉强先生于 1982 年 2
月至 1983 年 12 月,担任美国贝尔实验室研究员;1984 年 1 月至 1993 年 6 月,担
任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副主任、教授、微电子制造所主任;1993 年 7 月至
院荣休教授。2020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高秉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路峰简历
  路峰先生于 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新西兰永久居留权,世界经济专业
,武汉大学本科学历。路峰先生于 1991 年 6 月至 1992 年 8 月,担任中国银行河南
分行信托咨询公司职员;1992 年 9 月至 1993 年 12 月,担任海南华银国际信托投
资公司职员;1994 年 1 月至 1996 年 6 月,担任深圳机场(集团)公司财务结算中
心职员;1996 年 6 月至 2002 年 10 月,担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职
员;2004 年 9 月至 2007 年 12 月,担任光大控股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投资
总监;2008 年 1 月至 2014 年 4 月,担任深圳市光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总监;2017 年 2 月至今,任深圳市光远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 年 7 月
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路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
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四: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初家祥简历
  初家祥先生于 1970 年出生,中国台湾籍,无其他境外永久居留权,电机、企
业管理专业,国立成功大学硕士学历。初家祥先生于 1997 年 9 月至 2002 年 5 月,
历任美商惠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工程师、业务部经理;2002 年 5 月至 2004 年
历任普讯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14 年 2 月至
今,任普讯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0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初家祥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五: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周崇远简历
  周崇远先生于 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金融专业,美
国德保罗大学硕士学历。周崇远先生于 2012 年 11 月至 2014 年 11 月,担任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芝加哥分行公司金融部经理助理;2015 年 4 月至今,历任华
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理、高级经理、资深经理。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公
司董事。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周崇远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六: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马伟剑简历
  马伟剑先生于 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电路与系统专
业,浙江大学硕士学历。马伟剑先生于 2006 年至 2011 年,担任江苏卓胜微电子
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芯片研发经理;2011
年至 2016 年,担任上海屹芯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6 年 6 月至
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马伟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6,404,798 股,
为共青城思特威坚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与
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
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七:独立董事候选人——许军简历
  许军先生于 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计算机器件与设
备专业,航天工业部 771 研究所博士学历。许军先生于 1994 年至今,担任清华
大学教授。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许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许军先生与其他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
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八:独立董事候选人——施海娜简历
  施海娜女士于 1981 年出生,中国香港籍,无其他境外永久居留权,财务与
会计专业,香港理工大学博士学历。施海娜女士于 2008 年至今,历任复旦大学
讲师、副教授。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施海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施海娜女士与
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
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九:独立董事候选人——高富平简历
  高富平先生于 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民商法专业,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学历。高富平先生于 1987 年 6 月至 1990 年 9 月,担任山西省
第二人民警察学校助教;1993 年 6 月至 1998 年 6 月,担任山西财经大学讲师;
独立董事。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高富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高富平先生与
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
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十: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胡文阁简历
   胡文阁先生于 1963 年出生,美国国籍,拥有中国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
北京大学无线电物理学专业,旅美期间获美国科罗拉多大学电子工程硕士学位。
胡文阁先生于 1984 年 7 月至 1989 年底,担任机电部第 41 研究所工程师;1990
年初至 1998 年 12 月,任职于深圳安科高技术有限公司,担任高级工程师和项目
经理;1999 年 1 月至 2004 年 3 月,任职于美国 Black Forest Engineering 公司,担
任芯片设计工程师和项目经理;2004 年 4 月至 2012 年 6 月,担任深圳比亚迪微
电子公司总工程师;2012 年 8 月至 2019 年 12 月,创立深圳安芯微电子有限公司
并任总经理;2020 年 1 月开始加入思特威,担任技术副总裁。2022 年 7 月至今,
任公司非职工监事。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胡文阁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胡文阁先
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
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
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
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十一: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周静简历
     周静女士于 199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湖南
科技学院财务管理专业。2019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人力资源部资深企业文化专
员。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周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周静女士与其他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
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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