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成股份: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1-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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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0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合肥
综合保税区内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书面通知于会议召开前 3 日通过电子
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杨欢先生召集和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
案》
  杨欢先生因工作安排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非职工代表监事职
务,公司监事会提名郭小鹏先生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经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郭小鹏先生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与内部制度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其作为
监事候选人已表示同意接受提名,且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4.2.2 条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提名郭小鹏先生为公司第一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3 年 11 月 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及提名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的议案》
  根据相关监管规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推进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的工作,公司对本次可转债
发行规模进行调整。本次发行方案具体调整如下:
  调整前:
  本 次 拟 发 行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总 额 不 超 过 人 民 币 120,000.00 万 元 ( 含
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调整后:
  本 次 拟 发 行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总 额 不 超 过 人 民 币 114,870.00 万 元 ( 含
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调整前: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20,000.00
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圆金凸块制造与晶圆测试扩能项目
       圆测试与覆晶封装扩能项目
              合计                     138,711.04      120,000.00
     调整后: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14,870.00
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圆金凸块制造与晶圆测试扩能项目
       圆测试与覆晶封装扩能项目
              合计                     138,711.04      114,870.00
  注:上述拟使用募集资金已扣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
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 5,130.00 万元。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内
容不变。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完全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3 年 11 月 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
订稿)的议案》
  为推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经审慎决策,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监事会一致认为
公司本次对《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预案》进行修订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各项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3 年 11 月 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
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为推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经审慎决策,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监事会一致认为
公司本次对《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论证分析报告》进行修订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
程》等各项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3 年 11 月 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为推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经审慎决策,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监事会一致认为
公司本次对《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修订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3 年 11 月 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
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
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更新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有关内容,不存在损害
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3 年 11 月 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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