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华内镜: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1-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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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12       证券简称:澳华内镜       公告编号:2023-058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以现场与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
知已于2023年10月3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
佳丽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程序和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
及《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
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
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
的《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59)。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
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授予
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授予日为 2023 年 11 月 2 日,授予价格为 31.08 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12 名激
励对象授予 50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
的《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特此公告。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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