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0 证券简称:通润装备 公告编号:2023-097
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江苏通润装备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时公司监事会已经就本次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露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限内,公司监事
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3 年 7 月 28 日,公司披
露《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
况说明》。
于<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3 年 8 月 3 日披露了《关
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
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
见书。
二、本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占本次授予 占本激励计
本次获授的
授予限制性 划公告日公
姓名 国籍 职务 限制性股票
股票总数的 司股本总额
数量(万股)
比例(%) 的比例(%)
陆川 中国 董事长 25 4.54 0.07
周承军 中国 董事、总经理 20 3.63 0.06
项海锋 中国 副总经理 15 2.72 0.04
副总经理、董事
魏娜 中国 11 2.00 0.03
会秘书
副总经理、财务
樊真真 中国 11 2.00 0.03
总监
Bryan
美国 核心管理人员 12 2.18 0.03
Wagner
其他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70 人)
合计 551 100.00 1.5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未超过公司股本总
额的 1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量的 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本次授予股份的限售安排
(一)限售期和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
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限制性股票第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
一个解除限售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40%
期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限制性股票第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
二个解除限售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30%
期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限制性股票第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
三个解除限售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30%
期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
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
注销。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当期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事宜。
(二) 解除限售相关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
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除限售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满足以下两个目标之一:
业务营业收入不低于 200,000 万元;
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
净利润不低于 10,000 万元。
(注:新能源业务营业收入与净利润指标为 2023 年全
年数据)
满足以下两个目标之一:
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
务净利润不低于 13,000 万元。
满足以下两个目标之一:
第三个解除限
售期
务净利润不低于 17,000 万元。
注:(1)“营业收入”以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营业收入为准。
(2)“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净利润,并剔除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
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作为计算依据。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根据以
下考核结果确定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考核评价结果 A B C C- D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100% 100% 100% 5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个人当期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
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
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四、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授予日间,2 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根据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
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将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83 名调整为 81 名;同
时,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量调整为 69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 552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55%,占本激励
计划授出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80.00%;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138 万股,约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39%,占本激励计划授出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在实际认购过程中,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获授的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上述激励对象合计放弃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 万股。
除上述差异外,公司本次实际授予完成的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司董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及公示情况一致。
五、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3〕
况进行了审验,确认截至 2023 年 10 月 19 日止,公司已收到 76 名激励对象缴纳
的 5,510,000 股限制性股票的认购款合计 53,171,500.00 元,其中 5,510,000.00 元
计入股本,剩余 47,661,5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公司变更后的注
册资本为人民币 362,027,053.00 元,累计实收股本为人民币 362,027,053.00 元。
六、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3 年 9 月 22 日,上市日期为 2023 年 11
月 6 日。
七、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股本结构变动及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限售流通股 1,736,200 0.49% +5,510,000 7,246,200 2.00%
无限售流通股 354,780,853 99.51% 354,780,853 98.00%
总股本 356,517,053 100.00% +5,510,000 362,027,053 100.00%
注:变动前采用的数据基准日为 2023 年 10 月 23 日。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最新股本 362,027,053 股摊薄计算,公
司 2023 年半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 0.06 元。
九、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股权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内
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十、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 次 授 予 登 记 完 成 后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由 原 356,517,053 股 增 加 至
下:
控股股东名称 本次授予完成前持股情况 本次授予完成后持股情况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89,129,262 24.99% 89,129,262 24.62%
温州卓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上述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