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光电: 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1-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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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3-089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
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3 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实际回购为准,实
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分别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
告》(公告编号:2023-087)。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
股本的 0.0213%,成交总金额为 998,357.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具体情况
  截至 2023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
式累计回购股份的数量为 287,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68%(以截至 2023 年
最低成交价为 17.18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997,974.0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
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其他说明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二)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 年 10 月 25 日)前五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3,394 万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
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848.5
万股)。
   (三)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会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严格按照
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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