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公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0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3 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担保的议案》。为
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授信及
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 184,500 万元,其中公司对子公司
提供担保总额为 174,500 万元,子公司之间担保总额度为 10,000 万元。公司及
子公司可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循环使用,最终担保余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
保额度。担保额度的授权有效期为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3 月 31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预计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元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
贸”)、浙江公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能”)向银行申
请授信,公司与银行签署了相关担保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08800BY23C8N9IH)。公司为宁
波银行台州分行与公司子公司上海国贸在人民币 2,000.00 万元的最高余额内,
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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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08800BY23C8N81G)。公司为宁
波银行台 州分行与公司子公司浙江新能在人民币 3,000.00 万元的最高余额
内,发生的债 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在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审议额
度如下:
是
被担保方 股东大会 实际担 否
担保方 本次使用 累计使用
被担保 最近一期 审批担保 保余额 关
担保方 持股比 担保额度 额度(万
方 资产负债 额度(万 (万 联
例 (万元) 元)
率 元) 元) 担
保
公元股份 上海国贸 100% 64.01% 16,000.00 2,000.00 8,000 2,051.20 否
公元股份 浙江新能 100% 60.61% 42,000.00 3,000.00 22,000 20,000.78 否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元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一般项目: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日用塑胶制品、塑料管、塑料管
子接头、塑料异型材、塑料板材、塑料棒材、塑胶阀门、塑料窨井盖、塑胶密
封垫圈、水暖管道零件、塑料成型设备、模具、橡胶制品、防水涂料(危险化
学品除外)、金属紧固件制品、铜制品、五金变电、塑料原材料的销售;管道
设计,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状况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
计) 计)
总资产(元) 106,956,517.19 134,134,517.24
净资产(元) 41,374,991.39 48,270,560.50
经营业绩
项目 2022 年度(经审计) 2023 年度 1-9 月(未经审
计)
营业收入(元) 714,480,534.78 481,849,088.42
净利润(元) 1,715,561.59 6,834,444.11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海公元国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浙江公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池组件、太阳能电池硅片、太阳能电池硅棒、太阳能电池硅锭、太阳能灯具、
太阳能光电设备、太阳能光电系统集成、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产品、移动电
源、逆变器、泵、太阳能水泵控制器、电光源、塑料制品、铝制品制造、加
工、销售,技术进出口与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比例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状况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3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元) 876,030,045.92 937,682,533.23
净资产(元) 291,051,725.35 369,312,722.23
经营业绩
项目 2022 年度(经审计) 2023 年度 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元) 1,038,916,035.17 539,711,559.22
净利润(元) 33,816,907.75 39,973,639.13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元新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8800BY23C8N9IH)
保证人:公元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债务人:公元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逾 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
师费、 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
有其他应 付的一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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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
年。 主合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两年。
(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
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进口开证、备用信用证和银行保函(担保)等表
外业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两年。
(4)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两
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
债务提
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8800BY23C8N81G)
保证人:公元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债务人:浙江公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
费、 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
其他应 付的一切费用。
(1)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
年。 主合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两年。
(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
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
(3)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进口开证、备用信用证和银行保函(担保)等表
外业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两年。
(4)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两
年。(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
务提
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的对象均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
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均具有绝对的控制权,且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
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对于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本公司给控股子公司公元新
能提供担保的同时按规定要求其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涉及
反担保的情况。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主要为了有效满足各子公司在其业务发展
过程中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
益。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不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
净资产 502,537.57 万元的比例为 0.43%;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 174,500 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
比例为 5.57%。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 10,000 万元,实际担保余额
为 1,907.42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 502,537.57 万元的
比例为 0.38%。
截至目前(含本次披露),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194,500 万
元,实际担保余额为 32,024.0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