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星通: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11-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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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 立 董 事 关于 第六届 董事 会第 三十六 次会 议相 关事项 的独 立意 见
  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材料进
行认真审阅后,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因交易形成关联担保的独立意见
  股权转让后北斗智联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成为公司关联参股子公司,公司前期
为支持北斗智联及其控股子公司业务开展,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存
在为其部分银行授信、借款等融资提供的担保均因股权转让被动形成关联担保。
该事项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
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因交易形成关联担保的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
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许 芳
                   刘国华
                   刘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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