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联集团: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会后事项的承诺函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1-0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会后事项的承诺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联集团”、“发行人” 或“公
司”)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项目已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并于 2023 年 9
月 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
复。
  上海中因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次发行申请的发行人律师,上海中因律师事务所
原签字律师李环宇因个人原因从律所辞职,现不再担任执业律师,签字律师由李
环宇变更为曹志龙。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3 号》
                                   《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德联集团 2023 年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项目自通过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之日(2023
年 6 月 28 日)至本承诺函签署日的相关会后事项说明及承诺如下:
  一、发行人律师变更签字人员情况说明
  上海中因律师事务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担任本次发行申请的发行人律师,为
本次发行申请出具相关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意见等本次发行申请所必备 的法定
文件。上海中因律师事务所原签字律师李环宇因个人原因从律所辞职,现不再担
任执业律师,签字律师由李环宇变更为曹志龙,上述变更事由属实,不涉及影响
本次发行的重大风险事项。
  变更前签字律师李环宇承诺:确认此前签署的相关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一直对变更前所签署的相关文件的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变更后签字律师曹志龙承诺:同意承担签字律师职责,履行尽职调查义务,
承诺对李环宇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今后签署材
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确保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同时,变更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次发
行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障碍。
  二、关于会后事项情况说明及承诺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律师上海中因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中没有影响公司本次发行的 情形出
现。
年 1-6 月经营业绩变动情况”,上述变动情况不会对本次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不会导致发行人不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发行条件。除此之外,发行人
的财务状况正常,报表项目无异常变化。
的人员变化。
  公司原董事长徐咸大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辞任董事长等相关职务,公司已于
司章程》规定,变更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经
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请文件中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务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上海中因律师事务所未受
到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亦未发生更换。
  上海中因律师事务所原签字律师李环宇因个人原因从律所辞职,现不再担任
执业律师,签字律师由李环宇变更为曹志龙,上述变更对本次发行不构成实质性
影响。除上述签字律师变更外,保荐机构经办签字保荐代表人杨家林、周浩,以
及会计师事务所经办签字会计师夏富彪、林嘉灿均未发生更换。
讼、仲裁和股权纠纷,也不存在影响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潜在纠纷。
断的重大事项。
报道对本次发行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事项。
理人员分别签署了发行人本次发行的申请文件。上述人员在有关申请文件中的盖
章、签名属实。
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情形。
  综上所述,德联集团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项目自通过
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之日(2023 年 6 月 28 日)起至本承诺函签署日,不存
在《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3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中所述的可能影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发行上市及
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应予披露的重大事项,符合发行上市条件。
本承诺函签署日后,若发生重大事项,公司将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
板上市会后事项的承诺函》之签字盖章页)
  法定代表人:
            徐团华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德联集团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