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93 证券简称:三博脑科 公告编号:2023-040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简称“公司”或“三博脑科”)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本次解除限售的
股东户数为 7,124 户,股份数量为 1,873,7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8%,限售期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534
号文《关于同意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18,838,629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本的比例为 21.54%,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 124,327,287 股(其中:网下配售限售
股 1,873,794 股,首发前限售股 118,838,629 股,战略配售限售股 3,614,864 股),占
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8.46%。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股份数量为 1,873,7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8%,
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3 年 11 月 6 日起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
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
股份限售的网下发行投资者均受限于如下限售安排:“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
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
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
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对应
的股份数量为 1,873,794 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2%,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总量的 4.73%。”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均严格履行
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上述股
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单位: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1,873,794 1.18% 1,873,794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
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且离职未满半年的情形。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24,327,287 78.46% 0 1,873,794 122,453,493 77.28%
其中:首发后限售股 1,873,794 1.18% 0 1,873,794 0 0.00%
首发前限售股 118,838,629. 75% 0 0 118,838,629 75.00%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 3,614,864 2.28% 0 0 3,614,864 2.2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4,124,242. 21.54% 1,873,794 0 35,998,036 22.72%
三、股份总数 158,451,529 100.00% 0 0 158,451,529 100.00%
注:以上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
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
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
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因此,中信证券对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