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3-074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中,本次有 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岗位调整不再具备激励
资格;2022 年度业绩考核完成后,69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部分不达标,部分不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24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不达标,本期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
限售。
公司在实施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前,合计应回购注销第二期、第三期限
制性股票合计 48,008 股。因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每股转增股份 0.3 股,
对回购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股) 注销股份数量(股) 注销日期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
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为 625,820 股,授予对象共 171 人,授予价格为每股 41.15
元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公告编号:2021-050)。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5.75 元,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增 3 股的利润分配方案,故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数量、授
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调整为 813,566 股,授予价格调整为
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业绩达成情况以及《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
定,符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267,601 股,回购并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78,917 股。
十八次会议,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
司 2022 年业绩达成情况以及《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符合第二个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193,172 股,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 99,162,533 股为基
数,每 10 股分配现金股利 14.6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转增 3 股,故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二十次会议,2023 年 8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并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2 年业绩达成情况、《股权激励计划》
相关规定以及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对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和价格
进行调整。调整后,应回购并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62,411 股,回购价格 22.29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
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数量及回购价
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59)。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要求提前清偿或提供担
保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
励计划》以及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6 名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岗位调整不再具备激励资格;2022 年度业绩考核完成
后,69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分值为 100 分>K≧90 分,部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上述原因导致限制性股票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公司有权单方面回购注销本次
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岗位调整不再
具备激励资格;2022 年度业绩考核完成后,69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部分不达
标,部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24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不达标,本期限制性股
票不得解除限售,合计应回购注销第二期、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合计 48,008 股。
因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对回购限制性股票数量、价格进行调整,公司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8,008 股调整为 62,411 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剩余 293,629 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并向其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 11
月 6 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注销后
本次回购股
股份类别
份(股)
股份数(股) 比例(%) 股份数(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
股份总数 128,911,293 100.00% 62,411 128,848,882 100.00%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
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激励计
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
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
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
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
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
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
本次调整、本次回购注销已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