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海股份: 关于不向下修正长海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1-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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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96        证券简称:长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6
债券代码:123091        债券简称:长海转债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下简称“公司”
      )股票价格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
期转股价格的 85%的情形,触发“长海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海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长海转债”转股价格,且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次日起未来六个月(2023 年 11 月 2 日至 2024 年 5 月 1 日)内,如再
次触发“长海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
正条件的期间从 2024 年 5 月 2 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长海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长海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发行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66 号)同意注册,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55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
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55,000.00 万元。发行方式
采用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
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
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55,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包销。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 55,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起
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长海转债”,债券代码“123091”。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江苏长海复合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结束之日(2020 年 12 月 29 日,即 T+4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
年 6 月 29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6 年 12 月 22 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7 日召开了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长海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 16.24 元/股调整为 16.14 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5 月 18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1 日召开了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鉴于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
规定,“长海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 16.14 元/股调整为 15.99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
价格自 2022 年 5 月 25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召开了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鉴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
规定,“长海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 15.99 元/股调整为 15.79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
价格自 2023 年 5 月 24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二、 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三十个连续交易
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
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
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同时,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
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
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 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自 2023 年 9 月 25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 日,公司股票价格已出现连续三
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15.79 元/股的 85%
的情形,触发“长海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长海转债”距离 6 年存续期届满尚远,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市
场环境、股价走势等诸多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
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长海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
定本次不向下修正“长海转债”转股价格,同时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次日起未
来六个月(2023 年 11 月 2 日至 2024 年 5 月 1 日)内,如再次触发“长海转
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
件的期间从 2024 年 5 月 2 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长海转债”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长海转债”的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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