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普智能: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1-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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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400,000股,占公
司总股本1,228,282,800股的比例为0.032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05元/股,最
低价为4.9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5,797.9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
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 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
币3,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和超募资
金,以不超过7元/股(含)的回购价格,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及、
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在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若
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
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
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二、 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400,000股,占公
司总股本1,228,282,800股的比例为0.032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05元/股,最
低价为4.9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5,797.9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
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
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
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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