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400,000股,占公
司总股本1,228,282,800股的比例为0.032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05元/股,最
低价为4.9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5,797.9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
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 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
币3,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和超募资
金,以不超过7元/股(含)的回购价格,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及、
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在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若
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
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
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二、 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400,000股,占公
司总股本1,228,282,800股的比例为0.032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05元/股,最
低价为4.9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5,797.9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
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
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
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