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规定以及《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3 年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于会前
获得并认真审阅了议案内容,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对审
议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审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及《关于支持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以此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长期激励与约束机
制,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推动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与收益共享,提升
公司整体价值。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
市地位。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合法、合规,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签名:
桂建芳 何建国
刘运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