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审阅,本次董事会审议聘任的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且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
能够胜任公司董事会所聘任的职务,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
及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发现有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规定
的情况。
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熊钰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董事长;聘任熊明慧女士为公
司总经理(CEO);聘任俞田龙先生为公司运营总监(COO);聘任熊仕杰先生
为公司技术总监(CTO);聘任叶海萍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CFO);聘任阴昆先
生、刘宜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郑琴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阅,本次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薪酬方案根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并结合公司实际运营状况拟定。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议案。
独立董事:沈玉平、曹红、黎晓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