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楚电子: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1-0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23-035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以及议案
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30 元(含税);2023 年 6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
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发生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因此,监事会同意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
止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行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符合
《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
   (3)本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10 月 31 日,符
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
成就,同意本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10 月 31 日,
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20 名激励对象以 67.45 元/股的授予价格授予 34.80 万股限
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
   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柏楚电子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