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16 证券简称:万凯新材 公告编号:2023-102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
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志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
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
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
续经营能力。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