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01 证券简称:青达环保 公告编号:2023-028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于2023年10月31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6日以
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勇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
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和《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
司核心团队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
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
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青达环保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青达环保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
编号:2023-027)及《青达环保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共 5 票,其中同意票为 5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
为 0 票,关联董事王勇、刘衍卉、张连海、李蜀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
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青达环保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青达环保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共 5 票,其中同意票为 5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
为 0 票,关联董事王勇、刘衍卉、张连海、李蜀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推进和具体实施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
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
/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相关权益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激励协
议书》;
(5)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
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并同意董事会将
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
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的相关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
属,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
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
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
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以及做出其认为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
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共 5 票,其中同意票为 5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
为 0 票,关联董事王勇、刘衍卉、张连海、李蜀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股
东大会决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青
达环保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0)。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共 9 票,其中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
票为 0 票。
特此公告。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