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皓元医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皓元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则》 《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民生证券对皓元医药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
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6 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6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4.99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1,208,814,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0,619,690.14 元(不含增值税)
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1,108,194,309.86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6 月到账。上述
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00Z0026 号”
《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2022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 WANG
YUAN(王元)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3042
号)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上海安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6.4166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7.7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61.52 元,扣
除发行费用 9,483,018.87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40,516,942.6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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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2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00Z0087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
户存储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安徽皓元年产121.095吨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
建设项目(一期)
合 计 68,268.92 65,000.00
次会议并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
建设新项目的议案》;2022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
据上述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增资合肥欧创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并建
目(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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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全资子公司烟台皓元生物医药科技有
设新药创制及研发服务基地项目(一期)
投资建设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药
创制服务实验室建设项目(一期)
合 计 47,519.43 45,819.43
(二)2022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披露,公司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药源生物科技(启东)有限公司创新
(二期)
合 计 6,000.00 5,000.00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
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
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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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前次授权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有效期届满之
日起 12 个月内。
(四)投资额度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此次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并组织实施现金管理相关事项的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
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
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
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合理利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
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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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
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
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
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
司章程》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全,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
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
等),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前次授权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有
效期届满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此次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组织
实施现金管理相关事项的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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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
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
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
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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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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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邵 航 张 晶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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