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网科技: 南网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10-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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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七次(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南方电网
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南方电网电力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规定》和《关于印发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治理主体权责清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七次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三季度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三季度报告,财务会计表真正、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整体情况;符合相关法律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
司股东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3 年三季度报
告》。
  二、关于《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吴亦竹、姜海龙、原蔚鹏、薛宇伟、付一丁、王志
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我们认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该等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
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
其他情形。我们认为提名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关于《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黄嫚丽、谭燕、刘颖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
 我们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该等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
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
他情形。
 我们认为提名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
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谭燕、 黄嫚丽、马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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