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锁条件的议案》,对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成就事宜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情况的核查结果如下:
序号 解锁条件 是否满足解锁条件的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当人选;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条件。
人员情形的;
(三)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公 司 2022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为
低于 10%。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1、11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良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个人解除限售比例如下: 好及以上,其个人本次可解锁额度为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况,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
有效;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
股票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
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特此说明。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