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1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
相关资料已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
由董事长吴闽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和《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
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震有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有智联”)拟向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期限不超
过 1 年,同意公司就上述融资贷款担保事项按照 50.5%的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即不超过人民币 505 万元。震有智联少数股东按其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
担保。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有效期、担保额
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为子公司上述融资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