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
关文件规定,我们作为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李学焦先生的个人履历,我们认为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财
务总监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规定的不能担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本次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李学焦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