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天龙股份
股票代码:603266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益华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江苏省南京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股份被稀释
签署日期:2023 年 10 月 27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
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
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
《收购办法》
《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
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天龙股份”“上市公司”“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天龙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
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
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本文另有所指之外,下列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张益华
天龙股份、上市公司、公
指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司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本报告书 指
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式减持公司股份及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比例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如有差异,系
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资料
姓名:张益华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1031964********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股份数量主动变动
及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被动稀释。
二、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无明确的增持或减持其
在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但不排除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情况增持或减持其在
公司拥有权益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
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公司股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11,340,000 股,占公司上
市时总股本 11.3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12,609,42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6.34%。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变动数量(万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比例(%)
股)
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张益华 0 -0.18
被动稀释
张益华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0 0.01
张益华 集中竞价减持 199.674 -1
张益华 大宗交易减持 762.024 -3.83
合 计 961.698 -5.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受到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
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
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
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
其他信息,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证券部;
公司地址:宁波市杭州湾新区八塘路 116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张益华
日期: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所 宁波市杭州湾新区八塘
上市公司名称
公司 在地 路 116 号
股票简称 天龙股份 股票代码 603266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张益华 江苏省南京市
人名称 务人住所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 有无一致行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 无√
份数量变化 动人
化□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否√ 是□ 否√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可多选)
继承□ 赠与□
其他√(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
人上市初拥有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11,340,000 股
量及占上市公
股持股比例:11.34%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义务人拥有权 持股数量:12,609,420 股
益的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6.34%
及变动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 1、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被动稀释 2、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
拥有权益的股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份变动的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
是□ 否□ 不适用√
露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否√
来 12 个月内
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是□ 否√
月是否在二级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
市场买卖该上 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市公司股票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张益华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