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23-66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上会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
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
本次重组评估报告的评估基准日为 2022 年 10 月 31 日,有效期为 1
年,为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
司以 2023 年 5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进行了加期评估。本次重组标的作
价仍以 2022 年 10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评估结果为依据,加期评估结果仅
为验证评估基准日为 2022 年 10 月 31 日的评估结果未发生减值,不涉及
调整本次重组的作价,亦不涉及调整本次重组方案。
截至目前,以 2023 年 5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加期评估工作已完
成,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公司对《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上会稿)》
(以下简称“重
组报告书”)进行了补充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
修订说明公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重组报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
义具有相同含义):
序号 章节 修订情况
在“二、本次交易方案概述”补充披露了以 2023 年 5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加期评估情况。
第一节 本次交易 在“二、本次交易方案概况”补充披露了以 2023 年 5
概述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加期评估情况。
第六节 交易标的 在“一、评估概况”补充披露了以 2023 年 5 月 31 日为
的评估情况 评估基准日的加期评估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