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光: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0-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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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400        证券简称:凌云光    公告编号:2023-072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毅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会
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
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
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
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全
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 37 元/股(含),回购资
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 万元,回购期限为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根据《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
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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