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江苏协和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单项全额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
关文件的要求,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符合谨慎性原则,有
利于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夏国平、陈文化、杨维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