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为世纪: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0-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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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426       证券简称:康为世纪        公告编号:2023-051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上午 10:30 点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3 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第二十八号科创
板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以及《关于做好科创板上市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
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监事会同意增加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康为医学检验实验
室(泰州)有限公司和江苏健为诊断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康为
世纪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分子检测产品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意上述新
增主体分别与公司、保荐机构及新增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50)。
  特此公告。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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