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
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经讨论,对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从业资格和上市
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较强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
者保护能力,可以胜任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
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审议聘
用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聘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周玮、冯渊、任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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