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3年第八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新加坡交易所有关规
则、本公司《公司章程》与《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第八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现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第四次调整公司2019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
格并第五次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
激励试行办法》
、《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
题的通知》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公司2019年A股限制性股
票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议,现对“第四次调整公司2019年A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第五次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因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分别调整为4.98元/股和6.97元/每股。鉴于激励
对象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5名激励对象(含原副总经理张健先生)
因退休原因,1名激励对象(含原董事王迈先生)因工作变动已离职
原因,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
决定取消上述6名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91,800股,本次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2%。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首次授予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价
格为4.9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预留授予回购注销的
限制性股票价格为6.97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本次限
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为457,164元加上相应银行同期定
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公司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
、《公司2019年A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调整回
购价格及回购注销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
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对此部分股份按照《激励计划》中对调整回
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规定实施回购注销。
独立董事: 刘育彬 李 清 朱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