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
立、审慎、客观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为深圳联志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生产经
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整体发展战略,此次担保事项被担保方
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偿还能力,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
控范围内。公司对外担保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为
控股股东或者其他单位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
造成不利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二、关于公司增加 2023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和业
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整体发展战略。公司本次增加 2023 年度银行
综合授信额度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
造成不利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增加 2023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事
项。
独立董事:朱日宏 陈明坤 黄瑞
二○二三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