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5 证券简称:商络电子 公告编号:2023-069
债券代码:123167 债券简称:商络转债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1,500 万元且不超过 3,000 万元(均含本
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 元/股(含本数),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告》。
一、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在股份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目前总股本(630,408,114 股)的 0.0198%,最高成交价为 7.92 元/股,最低
成交价为 7.86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986,011.41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 其他说明
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
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
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162,198,335 股。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
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
(即 40,549,583 股)。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
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